为进一步严肃会风会纪,改进机关作风,近日丽水市局印发了《关于进一步严肃会风会纪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指出,要充分认识严肃会风会纪的重要性。会议是传达上级指示精神、统一思想、研究问题、部署工作的重要方式,是开展工作协调、推动工作落实的重要手段。会议的质量和效率直接关系到一个单位整体的工作质量和效率。良好的会风是确保会议质量、实现预期效果的重要保证。
《通知》要求,要严格执行会议有关制度。一是严格会议通知送达制度。局办公室或牵头组织处室要确保会议内容及时准确通知参会人员。二是严格会议请假制度。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同志要自觉做到个人服从组织、下级服从上级、局部服从全局,以身作则,率先垂范,严守会议纪律,杜绝不按会议要求报名、不按会议要求参会、未经同意由他人代会、会场纪律松散等不良现象。凡市局组织召开的各类会议(学习) ,参会人员不得无故缺席或擅自安排他人代会,确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会议的,应严格执行会议请假制度。凡未履行请假手续的,一律按缺会处理。三是严格遵守会场纪律。会议期间,参会人员应认真听会,关闭通讯工具(或调整到静音状态),因特殊情况需要会议中途请假的,必须经会议主持人或会议举办单位同意后方可离开。严格遵守会议时间、会场纪律,自觉做到“6 个不准”:不准缺席和迟到、早退,不准临时指派他人代会,不准做与会议无关的事情,不准在会场接听或拨打电话,不准在会场内随意走动,不准有交头接耳等影响会场秩序的行为。四是严格遵守发言时间。汇报和会议讨论时发言重点突出、言简意赅。提倡讲短话、讲管用的话,力戒空话套话,严格遵守会议规定的发言时间。五是严格执行保密制度。参会人员必须按照保密规定,妥善保管会议材料,不得遗失;会议传达贯彻应按规定范围进行,不得擅自扩大;涉密会议,未经许可不得对会议内容录音录像,不得将会议材料带离会场,因工作需要,确需将涉密文件或材料带离的,必须经过批准并进行登记。
《通知》强调,要建立完善监督考核机制。一是建立监督机制。市局办公室将不定时对会议出席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会议签到及参会情况进行全程跟踪,重点抽查会议期间无故离开会场及早退情况,登记备案。二是建立通报制度。对未请假无故不参加会议、迟到、早退及不遵守会场纪律的有关人员,予以通报批评,并作为对县(市、区)年度综合考核及考核干部职工个人纪律作风的扣分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