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省第三批特色小镇创建对象的加入,省级特色小镇统计监测任务不断加大,丽水市统计局坚持以变应变,不断探究统计工作规律和工作方法,以“四位一体”全面提升特色小镇统计监测工作。
一、 思想认识立“首位”。加强对基层统计人员的学习教育,使其充分认识特色小镇统计监测工作的重要意义,提高其做好统计监测工作的自觉性和使命感。一是强化自觉意识。组织特色小镇统计人员和统计局专业人员集中学习。重点学习了省长袁家军在全省特色小镇规划建设工作现场推进会上的讲话,认清特色小镇所处的历史方位,熟悉特色小镇规划建设更加突出产业特色、更加突出科技创新、更加突出重大项目、更加突出功能融合、更加突出深化改革的更高标准和更高要求。自觉从统计工作的视角准确反映特色小镇的规划建设进程,为特色小镇规划建设贡献统计力量。二是强化法律意识。在工作部署会、业务培训会上都安排学习统计法相关内容,发放统计法资料手册。主要结合当前形势学习了《统计法实施条例》、《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等法规文件精神。增强基层统计人员的职业操守,坚持实事求是、依法统计,反对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自觉维护统计工作的科学性和权威性
二、 业务管理摆“正位”。根据工作分工,县(市、区)统计局是特色小镇统计监测工作的业务指导单位,负责统计监测制度的解释、业务指导和工作检查,按时完成特色小镇数据平台的数据审核工作。为此,一方面加强对基层统计业务人员的培训,通过举办特色小镇统计干部综合能力提升班等集中强化培训形式,提高基层统计人员综合素质。另一方面要求各地统计机构要摆正位置,杜绝“缺位”、严防“越位”。一是要担当。做好制度解释、数据审核、质量检查等工作。首先是编印业务交流信息专辑,总结提炼各县市区好的经验和做法。其次是集中交流,各地带着问题来交流。实践中的情况远比制度复杂,涉及特色产业投资、政府投资、部门数据、统计人员调换、考核目标等等。有些问题是制度不能穷尽的,需要按统计工作的原则、方法去处理,通过交流,大大提高基层同志用统计理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二是忌失职。防止出现以下两种情况。首先是不够重视,没有明确的分管领导,专业人员频繁调换,专业人员责任心不强,工作时效性和完整性不够。其次是大包大揽,没有严格把关,甚至越俎代庖,脚踩“红线”。
三、 制度管控重“践位”。制度再好,关键在于践行。一是压实责任,实行责任传导。建立健全提高统计数据质量的制度,细化工作流程,明确基层统计机构职责。出台了《丽水市特色小镇统计数据质量审核评估办法》。对小镇数据的收集、填报、审核、评估等生产、传输流程和关键环节作出详细规定,确定数据提供单位的主体责任及审核把关责任。要求各特色小镇做好原始记录、统计台账、日常报表建立等工作,从源头上制止和防范虚假数据的产生。二是加强数据核查,践行管控职责。制定了《丽水市特色小镇统计监测数据质量核查办法》。要求各县(市、区)统计局在每年10月底前开展数据质量核查。核查覆盖所辖全部省级特色小镇,核查内容包括特色小镇统计基础规范化建设情况和特色小镇规划建设主要指标。根据县(市、区)统计局核查情况,市统计局组织集中进行抽查。抽查、核查结果作为考核各地统计监测工作的依据,涉嫌违法违纪的移交执法执纪部门处理,以此促进各地更好地践行各项规章制度。
四、 统计服务谋“进位”。按照局领导提出的“四个好好”的要求做好统计服务,即好好统计、好好分析、好好考核、好好衔接。着力在统计服务的水平上争先进位。一增强统计信息时效性。努力协调及时性、准确性、完整性、可靠性之间的关系,不断提高统计数据信息的及时性,争取给领导送上第一手信息。二提高统计分析的针对性。以精准预测、精准分析、精准建议为目标,助力党委政府精准决策、精准施策、精准发力。三加强分析的前瞻性。做好上下左右的沟通衔接、理解和支持。做好统计监测预警,为特色小镇建设提供科学的统计服务。比如,去年我局提供的《前三季度特色小镇建设提档加速冲刺全年目标》统计信息,在分析取得明显成效的同时也明确指出我市特色小镇存在产业规模和集聚水平还有很大的提升空间,非国有投资、特色产业投资占比较小等问题。朱晨市长批阅后作出批示:“丽水特色小镇的建设一定要牢牢抓住产业这一核心,尤其是具有良好消费前景和市场需求的产品,要强化开发,不要只在形式和争取政策上做文章。”引起了各级领导的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