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市第四次经济普查试点工作启动以来,市、县、街道各级经普办密切协作、精心组织,普查试点各项工作紧张有序推进。
分工协作,层层落实。按照试点工作安排的总体要求,建立机制,设立第四次经济普查综合试点办公室,分工协作、责任到人。经济普查任务重,业务性强,为确保试点进展顺利,对参与试点的业务人员进行了任务分解,设立10个普查小组,组长、陪调员、联络员、组员各司其职,协调分工,积极配合开展试点工作。
深入学习,准确实施。在入户清查前,市经普办组织业务培训班,由市局专业人员对相关普查表及专业知识进行系统培训,普查小组内再组织再巩固再学习,将业务知识熟记于心,做到学有所专、学有所长,能精通所承担的工作内容,并严格按照方案要求,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试点工作,推进试点工作顺利开展。
加强宣传,营造氛围。普查办多渠道开展普查综合试点宣传工作,通过试点动员大会、启动仪式宣传造势,强化普查意识;利用丽水第四次经济普查网站、丽水日报、丽水广播电视台、丽水统计公众号等媒体、平台及时宣传报道试点工作进展情况;通过分发“致调查对象的一封信”、悬挂户外广告、宣传车巡街、社区扩音喇叭流动播放等最接地气、最有成效的宣传方式在相关社区、街道广泛开展宣传工作,让大家了解第四次经济普查工作的重要意义,提高群众的知晓率,争取调查对象的理解与配合,为试点时的单位清查和入户登记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依法普查,保证质量。开展统计法律法规和经济普查条例培训,进一步加强普法宣传,强化依法普查意识,要求参与试点人员深刻认识四经普面临的法治环境新变化,坚持依法依规,确保真实、准确、完整地填表,高标准、高质量地完成普查试点各项任务,用数据说话,充分展示经济社会高质量跨越发展取得的成效。
有的放矢,全面总结。开展阶段性业务研讨会,县(市、区)交流发言,实时了解、汇报每个阶段工作任务的完成情况,解决在试点过程中的困难问题,研讨调查技巧,总结经验方法。在不断汲取一线普查人员宝贵经验的基础上,因地制宜,提出适合当地的解决途径或意见建议,从中探索出一套科学有效、可操作、可推广的组织方式,积累实践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