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处室:
现将《丽水市统计局干部柔性挂职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丽水市统计局
2019年2月26日
丽水市统计局干部柔性挂职方案
为进一步培养干部,推进干部多岗位锻炼,提高干部综合素质能力,同时指导县(市、区)统计局(含开发区统计局,下同)统计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挂职下派原则
干部挂职下派按照“严标准、高要求、重骨干、求实效”的原则。以干部管理政策规定为依据,以挂职实践锻炼为载体,以提高综合能力为目标,进一步加大业务骨干的培养力度,提高县(市、区)统计局业务水平,为统计事业发展提供智力支撑。
二、挂职下派流程
办公室根据干部人事政策规定和干部培养需要,研究提出干部下派计划,向党组书记和人事工作分管领导汇报,并听取下派干部分管局领导意见后,形成干部下派计划方案,提交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后组织实施。
三、挂职下派安排
市局到县(市、区)统计局挂职下派的对象为:具有较强专业业务能力的优秀干部。接收市局挂职下派的对象为:需要专业业务指导的各县(市、区)统计局。
挂职下派安排如下:
①童健(综合统计处处长)挂职下派莲都区统计局任专业指导员;
②金强(工业投资统计处副处长)挂职下派青田县统计局任专业指导员;
③刘青(服务业处)挂职下派缙云县统计局任专业指导员;
④周梦珺(服务业处)挂职下派遂昌县统计局任专业指导员;
⑤黄国强(服务业处处长)挂职下派松阳县统计局任专业指导员;
⑥杨金龙(农业农村处副处长)挂职下派云和县统计局任专业指导员。
⑦胡林东(普查处处长)挂职下派庆元县统计局任专业指导员;
⑧陈叶青(普查处副处长)挂职下派景宁县统计局任专业指导员;
⑨刘若军(农业农村处处长)挂职下派龙泉市统计局任专业指导员;
⑩吴丞楠(工业投资统计处)挂职下派开发区统计局任专业指导员;
四、挂职下派时间
挂职时间:市局下派到县(市、区)统计局挂职的时间为1年(2019年3月1日—2020年2月29日)。
五、挂职下派管理
1. 市局挂职下派干部为柔性挂职,不脱产,挂职下派干部的行政、党员组织、工资关系仍在原单位。
2.挂职下派干部服从接收单位的工作分工,每月指导一般不少于2次。
3.挂职下派期间不安排办公场所、办公设备,挂职下派干部差旅费等经费开支由市局负责,严格按照《浙江省机关工作人员差旅费管理规定》(浙财行〔2017〕29号)和《丽水市统计局财务管理办法》管理,到接收单位指导工作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公杂费等在规定等级和标准限额内报销,使用公务卡结算。严格执行相关纪律和规定,不接受县市区局的任何薪酬和福利待遇。
4.年度考核。干部挂职下派期间,由市局确定考核结果。挂职期满,挂职下派干部要对挂职期间的工作情况和工作效果进行书面总结,接收单位对挂职下派干部出具书面组织鉴定意见,办公室组织对下派干部进行考察,市、县(市、区)统计局会同组织部门对下派干部进行考察,填写《挂职下派干部工作鉴定表》,作为今后干部提拔任用的参考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