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统计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浙江省统计局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关于2019年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 (浙统考办[2019]1号)文件精神,现就全市 2019 年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和考试科目
2019年度统计专业技术初级、中级和高级资格考试日期均定为10月20日(星期日)。
初级资格考试时间及考试科目为:
上午09:00-11:30 统计学和统计法基础知识
下午14:00-16:30 统计专业知识和实务
中级资格考试时间及考试科目为:
上午09:00-11:30 统计基础理论及相关知识
下午14:00-16:30 统计工作实务
(注:初级、中级资格考试采取闭卷笔答方式。)
高级资格考试时间及考试科目为:
上午09:00-12:00 高级统计实务与案例分析
(注:高级资格考试采取开卷笔答方式。)
二、考试大纲
2019年度统计专业技术初级、中级、高级资格考试继续使用2018年度的考试大纲。各级别考试大纲均已公布在国家统计局官方网站“统计服务”栏目内的“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栏(http://www.stats.gov.cn/fw/tjzyjszgks/fxbk/)。如需考试教材订购直接上报省统计局统计教育发展中心(联系人:杨建民,联系电话:0571-56774865)。
三、报考条件
根据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及其实施办法的通知》(国统字〔1995〕46号)、《高级统计师资格评价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11〕90号)规定,参加统计专业初、中、高级资格考试的人员报考条件遵照以下执行:
(一)报名参加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要拥护中国共产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热爱统计工作,能够履行岗位职责,完成本职工作任务,遵守职业道德。
(二)报名参加统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第一点外,还必须具备高中毕业以上学历。
(三)报名参加统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第一点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中等专业学校毕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十年,取得统计专业初级资格;
2.大学专科毕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六年;
3.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四年;
4.获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结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二年;
5.获硕士学位后从事专业工作满一年;
6.获博士学位。
(四)报名参加统计专业技术高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第一点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统计学或者相近专业(数学与应用数学、信息与计算科学,下同)博士学位后,担任统计师专业职务满2年;
2.获得统计学或者相近专业硕士学位,担任统计师专业职务后,或者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统计师、会计师、审计师或者经济师资格(以下简称中级资格)后,从事统计专业工作满3年;
3.获得统计学或者相近专业本科学历或者学士学位,取得中级资格后,从事统计专业工作满4年;
4.获得非统计学或者相近专业上述学历、学位,取得中级资格后,其从事统计专业工作的年限相应增加1年。
(五)上述报名条件中有关学历或学位的要求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学位。
(六)原从事与统计工作相近的其他经济工作的专业工作年限,可连续计(换)算成统计专业工作年限。专业工作年限其截止时间为2019年12月31日。
四、报考流程与注意事项
2019年丽水市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工作采取网上报名,现场审核,现场缴费的方式。
(一)全市网上报名时间为7月1日至7月20日。报考人员须登陆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进行网上报名,并应按规定的报考条件和报名系统的设置要求,如实填报和选择相关信息,同时上传经专用工具处理后的电子证件照。报名人员在填报信息时要认真检查,重点防止填错姓名、身份证号和手机号,防止选错考试级别和考试科目、传错照片等。务必经反复检查无误后完成“报名信息确认”,并打印带有网上报名序号及条形码的2019年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
(二)全市现场审核及缴费时间为7月1日至7月22日(双休日除外)。现场审核及缴费按属地原则进行,报名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所在统计局指定地点审核缴费。在丽中央、省部属和市直有关单位人员统一到莲都区统计局办理现场审核缴费等相关手续。各县(市、区)统计局现场审核缴费具体时间及地点由各地及时确定并公布。
(三)报名人员在现场审核时须出示本人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并提交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1份;同时提交本人签名并经所在单位审核盖章的报名表。其中,报考高级的还须出示统计师或相关专业中级资格证书原件并提交其复印件1份。报考初级的应届毕业生,须出示证明当年可毕业的学生证原件,并提交学生证复印件1份和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证明。报名初、中级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考生,在完成资格现场审核后,现场缴纳考试费用。
(四)报名人员应该对照报考条件,诚信报名,原则上只能在现工作地或户籍所在地报考。由于整个网上报名过程均由报名人员自行通过上网操作,因此如报名人员传错照片,填错个人信息(如姓名、证件号或手机号),选错报考信息(如报名点、考试级别、考试科目),以及不符合报考条件等原因,造成参加考试、试卷评阅、通信联络、资格审查、证书制发与使用等受影响的,由报名人员自负责任。
(五)各县(市、区)统计局应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和市局文件要求,认真组织实施,对报名人员的考试资格要仔细甄别,认真审查。并于7月22日下班之前完成当地报名人员现场审核和缴费工作。市人社局和市局将对全市报名人员的信息进行确认和管理。
各县(市、区)统计局报名审核结束后同时将报名材料统一报送市局统计法规处。联系人:楼小龙,电话:0578-2091619。
五、准考证打印,成绩公布和证书信息公布
考生应于考前一周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在线打印准考证,按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考试;在考试结束两个月后可登陆中国人事考试网查询考试成绩及合格标准。
在省,市人力社保部门下达合格人员文件后,全科成绩通过的考生可以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www.zjzwfw.gov.cn)查询并下载打印个人证书信息。
六、考务费收取
考务费收取标准按浙价费〔2000〕131号文件规定执行,初、中级35元/科,各县(市、区)统计局务必在报名结束后8月底前将应缴纳的考务费交市局财务。
丽水市统计局 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