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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委巡察工作安排,经研究决定,市委将于11月开始启动四届市委第九轮巡察。巡察期间,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通过来电、来信、约谈、微信举报等方式向巡察组反映有关情况,或对巡察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现将有关事项预告如下:
一、巡察时间
2020年12月16日—2021年1月15日
二、巡察对象
市统计局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
三、巡察内容
紧扣“两个维护”根本任务,对照被巡察单位“三定”职能及所承担的政治责任和职责使命,紧紧聚焦基层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情况,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聚焦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问题开展监督,着力发现被巡察党组织在履行职能责任、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统筹推动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打好“三大攻坚战”、践行“八八战略”、打造“重要窗口”、推进高质量绿色发展等中央和省委、市委重大决策部署上存在的责任问题、腐败问题、作风问题,违反党的“六项纪律”、搞“七个有之”等问题。
四、巡察组联系方式
市委第二巡察组
联系电话:17357899719
邮政地址:丽水市行政中心1735室(市委第二巡察组),邮编323000
电子邮箱:lssw2016xcz2@163.com
微信公众号“清廉丽水”: qinglianlishui。
二维码:
中共丽水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