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0年12月16日上午,市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市统计局党组工作动员会召开。会议深入贯彻落实市委书记专题会议、全市巡察工作会议暨四届市委第九轮巡察工作动员部署会精神,强调要准确把握政治巡察内涵定位,全面贯彻“发现问题、形成震慑、推动改革、促进发展”16字工作方针,坚定不移深化政治巡察。会上,市委第九轮巡察第二巡察组组长宋珍花作了巡察动员讲话,市委巡察办副主任黄绍刚就配合做好巡察工作提出要求,市统计局党组书记周智飞主持会议并作表态发言。 市委第二巡察组副组长程鹰飞、管君友及巡察组全体成员,市统计局领导班子成员,市纪委市监委派驻市发改委纪检监察组负责同志等出席会议。 宋珍花指出巡视巡察是党内监督的战略性制度安排,是贯通各类监督的重要平台、密切联系群众的桥梁纽带。市委第二巡察组将紧扣“两个维护”根本任务,对照被巡察单位“三定”职能及所承担的政治责任和职责使命,聚焦基层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委决策部署情况,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聚焦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问题开展巡察监督,重点了解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打好“三大攻坚战”、践行“八八战略”、打造“重要窗口”、推进高质量绿色发展等中央和省委、市委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情况。同时,巡察将紧紧依靠群众,灵活运用多种方式方法,以“关键少数”引领绝大多数,发挥好震慑、遏制和治本作用,推动全面从严治党纵深发展。 黄绍刚强调,政治巡视巡察本质上是上级党组织对下级党组织履行党的领导职能责任的政治监督。市统计局党组和全体党员干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委、市委的决策部署上来,把自觉接受巡察监督作为查找问题、正视差距、改进作风、推进工作的重要契机,以坚强的党性和闻过则喜、闻过则改的精神,全力支持配合巡察工作。对隐瞒不报或者故意向巡察组提供虚假情况、干扰和阻挠巡察工作等违规违纪行为,将依规依纪严肃处理。市委第二巡察组要严明纪律作风,带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带头遵守“六项纪律”。 丽水市统计局党组书记周智飞在表态中说,这次巡察“回头看”,是对上一轮巡察效果的“政治复检”,更是对当前统计工作的“深度把脉”。全局上下要坚决做到四个更加:一要以更加深刻的认识看待巡察。全局干部要充分认识到这是一次发现问题、改进工作的重要机会,统一思想、提高站位、珍惜机会,进一步增强接受巡察的政治自觉。二要以更加主动的态度配合巡察。要密切配合巡察工作,优质高效地做好沟通协调,积极为巡察组了解情况、发现问题创造良好环境,确保巡察工作顺利开展。三要以更加严实的作风接受巡察。要本着对单位、对事业、对同事、对自己负责的态度,客观公正提供情况,实事求是反映问题,既不夸大成绩,也不隐瞒问题,更不弄虚作假。四要以更加有力的举措推动整改。对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和意见要虚心接受、照单全收,认真分析问题存在原因,不折不扣完成整改任务,同时建立长效机制,防止问题反弹回潮。 动员会后,市委第二巡察组听取了市统计局党组近五年工作情况汇报。据悉,市委第二巡察组将在市统计局工作1个月左右。巡察期间(2020年12月16日—2021年1月15日),设专门值班电话:17357899719,受理电话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专门联系信箱收信地址:丽水市行政中心1735室。根据市委要求和巡察工作职责,市委第二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市统计局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由被巡察单位和有关部门认真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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