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开展丽水市第七次人口普查工作行政奖励的通知》(丽人普办〔2021〕2号)要求,丽水市第七次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决定对丽水市第七次人口普查集体及个人(见附件)行政奖励对象予以公示,公示时间12月27日至1月2日,共5个工作日。
如有异议,请于1月2日18时前以电话或者电子邮件形式实名向丽水市第七次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综合组反映。
联系电话:0578-2091623 15925737326
传 真:0578-2091644
电子邮件:16042520@qq.com
附件:1.丽水市第七次人口普查行政奖励集体基本情况
2.丽水市第七次人口普查行政奖励个人基本情况
丽水市第七次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