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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月,全市限上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46.9亿元,同比增长34.5%,高于全省平均水平6.6个百分点,比2019年1-4月增长4.4%,两年平均增长8.8%,居全省各市第三位,消费市场稳定复苏。
从限额以上商品分类看,多数商品销售增势良好,与居民基本生活相关的粮油食品类、烟酒类、服装鞋帽针织品类、饮料类1-4月零售增长稳定,同比分别增长23.7%、21.4%、20.7%、17.2%;电子出版物及音像制品类、家用电器和音像器材类、汽车类、化妆品类、金银珠宝类等消费升级类商品零售增长迅速,分别增长121.5%、55.9%、45.5%、39.9%和38.4%。
此外,餐饮消费加快复苏。1-4月,限上餐饮收入同比增长95.1%,高于全省平均水平23.9个百分点,两年平均增长8.0%,两年平均增速比1-3月提高7.9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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