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泉市委市政府严格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关于统计工作重要指示精神,高度重视统计工作,强化构建“政府——部门——乡镇(街道)”大统计体系,形成“上下协调、部门协同、互为一体”的大统计工作链,打造“统计共同体”。
一是以政府力量为主导,强势推动统计发展。龙泉市委市政府站在讲政治的高度,重视统计工作发展。市统计局全程列席市政府常务会(全程列席的仅有发改、司法和统计三部门)至今已有10多年,龙泉市统计局系丽水九县区(市区)唯一一个列席市政府常务会的统计部门。2017年至今,市委市政府人大等党委政府部门就已专题组织了6次统计专题学习,并要求各部门重视统计工作,支持配合统计工作,并多次在统计相关专报汇报上作出批示指示。2018年第四次经济普查期间,市政府层面抽调人员组织督导组,督促落实第四次经济普查工作。龙泉市委市政府每年不定期听取统计工作汇报,并在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全市干部大会上传达反复强调要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坚决防范和抵制统计造假,提高统计数据质量,为统计事业健康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政治保障和工作环境。
二是以机制建设为规范,持续夯实统计基础。龙泉市创新统计工作方法,强化统计体制机制建设,全市形成“政府统筹全盘,部门乡镇(街道)各司其职、各尽其责”统计新格局。2009年,市政府印发《乡镇(街道)开展统计基础规范化建设活动实施意见的通知》,推动开展统计基础规范化建设。2012年,市政府出台《进一步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工作的意见》《龙泉市乡镇(街道)统计工作规范》、《龙泉市部门统计工作规范》等文件,规范全市乡镇部门统计工作,加强了统计队伍的建设,有效提升了统计工作执行力。2015年,市政府出台《龙泉市部门统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强化部门统计工作职责。2019年,市委市政府印发《龙泉市统计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市编委印发《龙泉市社会经济调查队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2020年,龙编办印发《龙泉市普查中心机构编制规定》,分别对统计部门和下设机构的工作职责、内部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进行了新的确定。在市委市政府的支持下,新的三定方案中龙泉市下属机构中4个事业编制转为了参公编制。
三是以统计保障为动力,不断激发统计活力。龙泉市重视统计工作保障,市财政部门充分保障统计部门工作经费,并率先将统计补贴延伸到企业统计员,工业、服务业规上企业的统计员每月100元/人乡镇(街道),对低收入统计监测相关样本村的辅助调查员每年予以不少于9600元补助,对样本户每户每年不少于1200元的补助;专项大型普查经费足额预算,在第七次人口普查中,市财政为统计部门提供了500多万元的资金保障;市组织、人事、编制等部门每年根据统计部门工作需求,做好统计人员招考招聘工作,2020年--2021年,招考公务员2名,局机关招聘2名长期编外人员,市人普办特批招聘5个二年期编外人员编制;2020年,在局机关提任1名副科级干部,同时连续2年推荐统计干部参加年轻干部公推比选;市考核办根据统计部门的特殊情况(不参与重大项目建设无加分,但统计数据需经常作为衡量工作绩效依据),连续两年比照市委市政府综合考核三等奖发放考核奖金,这些组织、人事、财政的保障有效激发统计活力,为统计部门更优更好服务龙泉复兴,建设历史文化名城提供有效的统计保障。
联系我们 | 网站地图
主办:丽水市统计局 地址:丽水市行政中心联系电话:0578-20916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