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扎实做好基本单位名录库更新维护工作,提高基本单位统计数据质量,夯实统计基层基础,市统计局于8月中旬印发《2021年丽水市基本单位统计数据质量核查方案》(丽统函〔2021〕12号),根据方案要求,通过县级自查及市级核查的方式对全市基本单位统计数据质量开展核查。
8月30日至31日,市局总统计师朱国强带队前往景宁县、云和县开展基本单位统计数据质量核查。核查组认真听取了县级名录库工作人员关于本辖区基本单位名录库维护工作的情况汇报,抽查了部分一套表调查单位、非一套表调查单位及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未入库单位,通过查看法人证照、实地经营情况、询问股东情况等基本信息,对单位是否真实存在、是否正常经营、重要指标是否填写准确三方面进行了现场核查,并对基层工作人员提出的业务问题进行了指导答疑。
核查过程中,朱国强肯定了县级名录库维护更新工作所取得的成绩,并要求各地根据检查出的问题强化整改意识,按时按质按量完成核查相关工作。接下来,市级还将根据方案要求开展覆盖各县(市、区)及丽水开发区的核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