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统计数据质量,是统计工作的一个永恒主题,是统计部门一以贯之的中心任务。今年以来,丽水市统计局紧紧围绕数据质量这个核心,始终坚持“常抓”和“长抓”不松劲,积极探索提高源头数据质量的方法和途径,“重拳出击”着力提高统计数据质量。
一是重拳抓好学习贯彻。借助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监督工作重要讲话精神和《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契机,提请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议抓好学习贯彻,督促县(市、区)和有关部门开展《监督意见》学习贯彻落实。3月份以来,丽水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先后在全市领导干部会议、市政府党组会议等重要会议上作出重要指示,要求全市上下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旗帜鲜明坚守统计数据真实性准确性底线,坚决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确保统计数据质量。
二是重拳加强制度建设。在全面落实好2021年印发的《丽水市党政领导干部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实施细则》基础上,今年着重印发《关于坚决防范统计风险确保统计数据质量的通知》、《关于坚持依法统计切实加强统计数据质量管控工作的通知》等文件,对数据质量管控作出严肃要求。就进一步加强工业、投资、能源、贸易、服务业、劳动工资等专业全过程数据质量管控,明确加强“事前”入库企业管理、“事中”源头数据管控、“事后”数据质量核查,着力构建全域全程全员数据质量控制体系。
三是重拳开展质量核查。及时传达学习省局下发的贸易单位、服务业、规上工业、劳动工资统计数据质量核查方案,吃透贸易统计主要指标数据质量审核评估办法。结合丽水实际,出台《丽水市贸易统计主要指标数据质量审核评估办法》等,充分利用审核查询成果,在数据质量核查中更加倾向筛选报数期间统计数据异常波动的地区和企业。制定2022年丽水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统计数据质量核查等方案,排定2022年全市统计数据质量核查计划,以更严的标准有序组织核查。
四是重拳强化考核激励。深入践行全国统计工作会议精神,充分发扬在党的百年奋斗伟大历程中统计工作获得的“八个坚持”重要经验,牢牢把握“坚持数据质量是统计工作的中心任务”,注重在考核约束上下功夫。制定《丽水市2021年度县(市、区)统计工作综合考评办法》,将统计生产作为主要评价因素,占比高达50分,主要评价各县(市、区)统计专业数据质量,包括数据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由各处室结合专业定报质量、数据查询、专业核查等进行综合评价计分,以最大力度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