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市统计局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求,以高质量做好国家统计督察整改为契机,以数字化改革应用为载体,依法履行统计监督职能,加强统计法治建设,确保统计数据质量,为加快丽水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统计保障。
一、2022年统计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
(一)加强领导,统计法治工作全面推进。市统计局党组高度重视统计法治工作,局主要领导严格执行国家、省、市关于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坚持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大任务亲自督导,将法治建设纳入我局工作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多次开展宪法和统计法律法规专题学习会并形成长效制度,及时研究解决统计监督、统计法治建设中的问题。全面落实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学法述法制度,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年度机关干部全部参加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平台考试并取得合格成绩。
(二)强化整改,坚决落实国家统计督察问题整改和开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专项纠治工作。及时召开全市视频会议贯彻落实全省统计法治工作暨统计造假不收手不收敛问题专项纠治、统计督察问题整改动员部署视频会议精神;专题向市委市政府报告全省统计法治工作暨统计造假不收手不收敛问题专项纠治、统计督察问题整改动员部署视频会议精神,提出相关工作建议;起草印发《丽水市贯彻落实国家统计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实施方案》《丽水市统计局系统贯彻落实国家统计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实施方案》《丽水市统计造假不收手不收敛问题专项纠治实施方案》;召开全市统计法治工作暨统计造假不收手不收敛问题专项纠治、统计督察问题整改动员部署会,印发《丽水市统计局关于抓紧落实国家统计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的提示函》《丽水市统计局关于开展统计督察整改与专项纠治工作督导和经济形势调研的通知》,做好国家统计督察问题整改和统计造假不收手不收敛问题专项纠治工作的贯彻落实、指导、督促、检查,按照时间节点强化各地各部门整改,形成《丽水市落实国家统计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丽水市统计局系统贯彻落实国家统计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丽水市统计局关于开展统计造假不收手不收敛问题专项纠治工作情况的报告》,经市委市政府同意后向省统计局报告;配合省局落实国家统计督察反馈6家企业的统计违法线索办理方案,开展执法检查和违法处理。根据市委督察要求,报送国家统计督察发现涉及我市的问题清单及落实报告制度情况,印发《丽水市统计局关于认真学习贯彻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对统计工作指示批示精神的通知》,深化国家统计督察学习整改。统计督察期间,市委、市政府安排集体学习3次,全市统计局系统均已完成一次以上的学习,全市共组织专题学习486次,其中党委政府层面20次、部门层面282次、乡镇(街道)层面173次、园区层面11次。所有县(市、区)统计局、市县两级9个县(市、区)、281个部门、172个乡镇(街道)、11个园区管委会都建立了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全市共清理2017年以来违反统计法律法规文件92份,清理非法统计调查项目 1 个。
(三)强化应用,加强法治数字化平台建设。交流学习,开会部署,出台方案,指导基层搭建网格智治平台、一体化统计监督平台基本网格和人员架构,收集录入相关信息,签订应用合同。督促县(市、区)加强基层统计网格系统运用,提升网格、企业、统计人员的覆盖率。督促落实一体化监督平台活跃率、数据完善等工作,加强网上预警、智慧执法、量化督察、协同监督的应用。完成互联网+监管平台、全省统一处罚系统2.0版本全市统计系统相关业务基础信息的采集、部门参数配置、运用,提升执法、处罚规范化水平。
(四)加强执法,提升统计数据质量。印发《丽水市统计局关于坚决防范统计风险确保统计数据质量的通知》,以制度建设提升统计数据质量。印发《2022年统计法治工作要点》《2022年各县(市、区)统计法治工作考核办法》《丽水市统计局加强统计执法统计核查三年全覆盖行动计划(2022-2024)》,增强对执法工作的统筹。开展全市统计执法人员业务培训,组织开展2022年全市案卷评查,提升案卷制作水平,提升全市执法人员业务水平。印发《丽水市统计局统计违法举报管理工作制度》,公布对外举报电话,畅通统计举报。积极派员参加省局、国家局的统计督察、统计检查。全市开展639家企业执法检查,其中市本级156家。全市共处罚企业15家,罚款2.72万元。其中市局处罚1家,罚款0.2万元。
(五)突出重点,提升普法教育效果。落实《丽水市统计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多形式开展宪法统计法宣传月活动。一是开展统计法进党校活动,全县两级均已开展统计法进党校;二是开展典型案例教育,印发《丽水市统计局转发〈浙江省统计局关于绍兴市柯桥区建筑业统计违法案件情况的通报〉的函》《丽水市统计局关于转发〈国家统计局关于河北省、河南省、贵州省有关地区统计违法案件的通报〉的函》;三是开展以案释法,印发《数据填报疏忽大意 错把月度数据报成汇总数据》;四是制作统计法治宣传视频,配合“9.20”“12.8”“12.4”宪法宣传月工作开展。市局制作的《数据质量 有法守护》荣获全省统计法治最佳动漫类作品;五是印发统计宣传小册子,点对点对企业开展普法宣传;六是主要领导撰写统计法治文章进行普法,李建军局长撰写的《秉持求真求新求精 扎实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于2022年12月18日在《丽水日报》上发表;七是举办2022年丽水市领导干部统计专业能力提升培训班,对各县(市、区)政府分管领导,市、县有关部门以及部分乡镇(街道)、开发区(工业园区)统计工作负责人共150人开展统计法培训。
(六)协同配合,提升依法行政能力。配合全市法治政府示范市建设,积极组织法律知识学习考试;组织全市统计系统开展一次统计法治征文投稿;组织开展国家工作人员公民法治素养问卷调查;组织开展第七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有奖竞答活动。完成全局行政执法证换证、统计案卷评查等工作。落实法治政府示范市建设各项任务,报送相关材料,整改相关案卷,参加相关培训和考试。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规范涉企检查行为,寓执法检查与指导服务当中。及时完成监管事项清单、执法事项清单更新与维护。
2022年,以高质量做好统计督察整改为契机,统计法治工作有提高。同时,对标法治政府建设和依法统计依法治统要求,我市统计法治建设还存在一些短板不足,如统计法治意识还不强,防惩统计造假责任制落实还不到位;统计执法监督力量薄弱,统计执法检查及问责力度偏弱,统计监督作用发挥不够充分;统计法治专业化、规范化水平有待提升。
二、2023年统计法治工作思路
2023年,市统计局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扎实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充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统计改革、推动统计发展、强化统计监督、优化统计服务,切实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丽水提供坚实的统计保障。
(一)持续加大统计监督力度。督促各地各部门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和统计法律法规,落实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各项措施,加强一体化统计监督平台应用,落实落细统计监督各项任务。
(二)持续加大统计执法检查和专业核查力度。创新执法形式,落实统计执法统计核查三年全覆盖行动,全年开展执法检查企业数达到“四上企业”数的11%以上。
(三)持续加大统计法治宣传教育。针对地方党委政府、相关部门、统计系统、企业开展有针对性的统计普法教育,营造良好统计法治氛围,做好统计职称考试的组织,加强统计执法队伍培训。
(四)持续加强法治政府建设。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加强执法事前公示、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审核,规范执法流程,做好信用服务和建设。
丽水市统计局
2023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