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建设,提高统计基层基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景宁县统计局始终坚持紧抓制度管理、队伍建设、统计保障等三个方面,不断提升基层基础工作合力。
一是坚持制度化管理,健全完善统计工作制度。为更好贯彻落实《国家统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建设的意见》,结合县域实际,景宁县统计局坚持依法统计、依法治统,严格落实统计数据质量责任制,坚决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根据《统计法》《统计法实施条例》《统计执法监督检查办法》等文件精神,出台《景宁县统计数据质量管控办法》《景宁畲族自治县统计局统计违法举报管理工作制度》《景宁县统计局统计工作管理制度》《景宁畲族自治县统计局加强统计核查和统计执法三年全覆盖行动计划(2022-2024年)》等文件,进一步规范统计工作,不断夯实统计基层基础建设,为加快景宁跨越式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统计制度保障。
二是坚持专业化建设,选优配强统计人员队伍。一方面,以不断提升统计干部人才队伍凝聚力、执行力为目标,深化建设局内专业干部、经济部门统计联络员、企业统计员、乡镇(街道)首席统计员、三项收入辅调员、劳动力调查员、限下规下样本调查员、村级统计员、统计执法人员等九支队伍,根据工作情况选优配强统计人员。另一方面,积极探索加强基层统计力量新途径、新方法,结合县域实际建设鹤溪、大均、大漈、东坑等4个“统计之家”。借助“统计e家”加强统计调查单位统计人员变更管理,根据企业分布情况,全面调整统计单元管理单位。截至目前,纳入“统计e家”管理单位167家,划分网格12个,借助“统计e家”开展五经普工作宣传活动、企业走访调研服务等300余次。
三是坚持规范化保障,着力营造良好统计环境。为进一步加强基层统计队伍建设,提高基层统计员、调查员工作积极性,更好服务山区县高质量发展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根据工作需要和实际情况,结合周边县市标准,今年制定方案对全县基层统计员、调查员工作补贴标准进行调整,调整前基层统计员队伍全年支出约为147万,调整后全年支出约为228万,增加81万,极大提高基层队伍活力与干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