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1-7月,丽水市商品房销售面积131.1万平方米,同比增长17.4%,增速较1-6月下降2.8个百分点,高于全省平均16.1个百分点,居全省第三位,位次较上月前进一位;其中住宅商品房115.8万平方米,同比增长15.2%。商品房销售额145.9亿元,同比增长12.2%,增速较1-6月下降1.0个百分点。
丽水市与浙江省商品房销售面积增速
从房屋建设情况看,现房销售持续拉动增长。1-7月,全市现房销售面积47.6万方,同比增长303.1%,拉动全市商品房销售面积增长32.0个百分点;期房销售面积83.5万方,同比下降16.4%,下拉14.7个百分点。
分县(市、区)看,商品房销售面积增速呈“五升四降”。松阳(60.0%)、莲都区(46.6%)、青田(24.1%)、庆元(16.3%)、龙泉(4.2%)等5个县(市、区)商品房销售面积保持增长态势,其中莲都、青田合计销售面积占全市的59.8%,拉动全市销售增长19.4个百分点。销售面积同比下降的有缙云(-0.6%)、遂昌(-1.0%)、景宁(-44.4%)、云和(-5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