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一、概况...........................................( 1 )
(一)部门职责..................................( 1 )
(二)机构设置..................................( 2 )
二、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3 )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3 )
(二)收入决算表(分单位).......................( 4 )
(三)收入决算表(分科目).......................( 4 )
(四)支出决算表(分单位).......................( 4 )
(五)支出决算表(分科目).......................( 5 )
(六)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 )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 )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6 )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7 )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7 )
(十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7 )
三、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7 )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7 )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8 )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8 )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8 )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9 )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2 )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13)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3 )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3 )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15 )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16 )
(十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16 )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6 )
四、名词解释......................................( 23 )
五、附件..........................................( 27 )
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丽水市统计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统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统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1.承担组织领导、协调和指导全市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贯彻执行国家统计法律法规和规划,组织起草统计规范性文件。
2.建立健全国民经济核算体系。组织实施全市国民经济核算制度和投入产出调查,核算全市及各县(市、区)生产总值,监督管理各县(市、区)国民经济核算工作。
3.组织开展普查。牵头组织人口、经济和农业等重大国情国力、省情省力、市情市力普查和大型调查。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市情市力方面的统计数据。
4.组织实施统计调查制度。组织实施全市第一、第二、第三产业以及能源、绿色发展、环境、投资、科技、社会、人口、劳动和就业等统计调查。
5.执行国家统计标准。依法审批统计调查项目。组织指导专业统计基础工作、统计基层业务基础建设。依法监督管理涉外调查活动。
6.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市性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组织建立统计信息共享制度和发布制度。
7.负责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资源环境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市委、市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开展社会经济发展综合评价工作和民生民意调查工作。
8.建立健全全市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体系,指导各地各部门的统计信息计算机网络建设和数据库建设。
9.负责统计执法监督。建立和完善防范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工作体系。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开展对重要统计数据的审核、监控和评估。组织开展全市统计工作的监督检查,查处统计违法行为。
10.协助县(市、区)党委管理县(市、区)统计局局长、副局长、总统计师;协助管理县级政府统计部门的中央级、省级统计事业经费。
11.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丽水市统计局部门决算包括:局本级决算、局属事业单位丽水市社会经济调查队决算。
纳入丽水市统计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丽水市社会经济调查队,为丽水市统计局管理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相当于副处级,财务非独立核算。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本单位内设:办公室、综合统计处、工业投资统计处、局机关党委、服务业统计处、综合法规处、普查处、农业农村处、专项调查处(民调中心)。
二、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三、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入总计1,555.41万元,支出总计1,555.41万元,与2021年度相比,各增加24.42万元,增长1.60%。主要原因是:一是人员变动,工资支出增加;二是养老年金基数调整,支出增加;三是培训内容和培训对象增加、工作人员赴省统计局挂职,支出增加;四是2022年没有其他统计信息事务支出项目。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1,555.41万元;包括财政拨款收入1,555.4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555.4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0万元),占收入合计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其他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1,555.4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30.1万元,占91.94%;项目支出125.31万元,占8.06%;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555.41万元,支出总计1,555.41万元,与2021年相比,各增加24.42万元,增长1.60%。主要原因是一是人员变动,工资支出增加;二是养老年金基数调整,支出增加;三是培训内容和培训对象增加、工作人员赴省统计局挂职,支出增加;四是2022年没有其他统计信息事务支出项目;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1477.9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5.24%,主要原因是一是人员变动,工资支出增加;二是养老年金基数调整,支出增加;三是培训内容和培训对象增加、工作人员赴省统计局挂职,支出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55.4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21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24.42万元,增长1.60%。主要原因是:一是人员变动,工资支出增加;二是养老年金基数调整,支出增加;三是培训内容和培训对象增加、工作人员赴省统计局挂职,支出增加;四是2022年没有其他统计信息事务支出项目。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55.4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346.15万元,占86.55%;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0%;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占0%;教育(类)支出0万元,占0%;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39.43万元,占8.96%;卫生健康(类)支出69.83万元,占4.49%;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占0%;城乡社区(类)支出0万元,占0%;农林水(类)支出0万元,占0%;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0%;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万元,占0%;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万元,占0%;金融(类)支出0万元,占0%;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万元,占0%;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万元,占0%;住房保障(类)支出0万元,占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万元,占0%;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万元,占0%;其他(类)支出0万元,占0%;债务还本(类)支出0万元,占0%;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0%。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477.92万元,支出决算为1,555.4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5.24%,主要原因是一是人员变动,工资支出增加;二是养老年金基数调整,支出增加;三是培训内容和培训对象增加、工作人员赴省统计局挂职,支出增加。其中:
一般公共服务(类)统计信息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1143.35万元,支出决算为1220.8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6.78%,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人员变动,工资支出增加;二是养老年金基数调整,支出增加;三是培训内容和培训对象增加、工作人员赴省统计局挂职,支出增加。
一般公共服务(类)统计信息事务(款)专项统计业务(项)。年初预算为89.31万元,支出决算为89.3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预算执行。
一般公共服务(类)统计信息事务(款)专项普查活动(项)。年初预算为36.00万元,支出决算为36.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预算执行。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为49.78万元,支出决算为49.7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预算执行。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55.81万元,支出决算为55.8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预算执行。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27.91万元,支出决算为27.9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预算执行。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年初预算为5.93万元,支出决算为5.9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预算执行。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69.83万元,支出决算为69.8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预算执行。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430.1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171.3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
公用经费258.7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等。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安排,故无相关数据。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安排,故无相关数据。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全年预算为3.33万元,支出决算为2.24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67.27%,2022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全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受疫情影响,根据过“紧日子”的文件精神,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为0万元,占0%,与2021年度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未安排因公出国(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占0%,与2021年度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2016年实行公车改革后,局本级及下属单位均不保留公车,无相关费用支出,且未购置公务用车;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24万元,占100%,与2021年度相比,减少0.95万元,下降29.78%,主要原因是受疫情影响,根据过“紧日子”的文件精神,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用全年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0%。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预算单位人员的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国际旅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决算数等于全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的主要原因是受疫情影响,没有安排因公出国(境)。全年使用财政拨款支出涉及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开支内容包括:无。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0%。决算数等于全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16年实行公车改革后,局本级及下属单位均不保留公车,无相关费用支出,且未购置公务用车。
公务用车购置全年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完成全年预算的0%。决算数等于全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16年实行公车改革后,局本级及下属单位均不保留公车,未购置公务用车。主要用于经批准购置的0辆公务用车;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0%。决算数等于全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16年实行公车改革后,局本级及下属单位均不保留公车,无相关费用支出。无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截至2022年12月31日,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全年预算数为3.33万元,支出决算为2.24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67.27%。国内公务接待46批次,累计226人次。主要用于接待上级部门及基层单位、各兄弟市县局来市统计局调研指导、工作联系等支出。决算数小于全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受疫情影响,根据过“紧日子”的文件精神,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其中: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无来访外宾,接待0批次,累计0人次。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2.24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级部门及基层单位、各兄弟市县局来市统计局调研指导、工作联系等公务活动接待支出,接待46批次,累计226人次。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2022年度机关运行经费年初预算数为238.77万元,支出决算为258.7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8.38%,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培训内容和培训对象增加、工作人员赴省统计局挂职,支出增加;比2021年度减少11.35万元,下降4.20%,主要原因是2022年没有其他统计信息事务支出项目。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22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2.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5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0.99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2.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2.5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10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10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100%。
(十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丽水市统计局本级及所属各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无其他用车;单价100万元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丽水市统计局组织对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2个,二级项目2个,共涉及资金125.3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本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本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
组织对“2022年统计调查补助资金”、“第七次人口普查经费”等2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25.3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绩效评价结果优秀。
组织对本部门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本部门整体目标完成情况如下:
(1)聚力稳进提质,全力做好统计生产服务指导。一是深化统计监测预警,形成统计分析140篇,获得市领导批示11篇次;二是深化数据质量管控,新纳统一套表单位374家、入库纳统投资项目778个;三是深化统计指导服务,全市统计系统走访对接部门105次、企业(项目)3276家,帮助解决问题106个。创新建立统计指导员工作制度,选派136名统计指导员联系3046家网格调查单位,实现重点企业全覆盖常态化精准指导服务。加大统计业务培训,全市举办各类统计专业培训班155期、培训6750人次,首次成功举办全市领导干部统计专业能力提升培训班,提升各级领导干部统计专业能力;四是深化统计分析研究,编印《数据丽水2022》、《2021年共同富裕数据要情》、《统计专业工作要情》、《丽水市第七次人口普查课题汇编》、《丽水市第七次人口普查人口发展报告》、《丽水市第七次人口普查年鉴》等优质统计产品。
(2)加强统计监督,深入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一是高标准学习贯彻重要文件精神,全市各级各有关部门组织统计法规专题学习486次;二是高质量做好统计督察整改及专项纠治工作,全市清理纠正违反统计法律法规的文件16份、统计调查项目1个;三是高质量加强统计监督工作,制定加强统计数据质量管控等9份统计法治制度文件,开展统计专业核查指导企业(项目)2035家,执法检查企业(项目)639家;四是高质量开展统计普法宣传,举办第十三届“中国统计开放日”系列宣传活动,组织撰写全市及各县党的十八大以来经济社会发展成就,制作统计法治宣传视频。
(3)注重改革创新,加快统计数字化现代化改革。一是统计数字化改革有新突破。全面推广省局“统计大脑+重大应用”,上线试运行缙云县低收入农户统计监测数字化改革试点,积极推进“烧饼师傅”高素质农民群体数据库构建试点和“双碳”智能统计核算项目应用试点。二是统计现代化改革有新成效。先行探索生态产品及相关产业统计方法制度研究,被列入国家试点。在全省率先开展飞地经济统计方法研究、乡镇经济统计监测体系研究。积极承接全省农业农村统计村级联网直报试点、农业统计现代化改革试点。结合全省共同富裕统计监测评价体系,探索构建具有丽水特色的共同富裕统计监测评价体系。继续抓好电子商务贸易企业入库试点工作,2022年完成电商入库试点40家。
(4)聚焦中心需求,扎实推进重大统计工作任务。一是全面推进基层统计网格智治,九个县(市、区)均制定三年行动方案,建设“统计之家”11个。二是积极推进重大普查工作。争取开展“七人普”双先评选行政奖励,31篇“七人普”课题招标成果得到转化运用。三是扎实开展社情民意调查。依托“12340民调热线”和“浙江民调在线”平台,组织开展经济形势快速调查、营商环境满意度等调查项目32个,回收调查样本33万余个。编印《丽水市社情民意调查报告汇编(2020-2021年)》,得到市领导批示肯定。四是形成重点课题调研成果。围绕当下热点难点,组织开展全市托育服务发展情况等20项专题调研。完成丽水市统计学会理事会调整,评选2021年优秀统计调研课题45篇。
(5)坚持党建统领,努力打造清廉机关模范机关。一是规范开展“三会一课”。深入实施“红耀绿谷 强基共富 双建争先”工程,实行会议活动议题模块化,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创设主题党日活动“十大模块”,不断深化机关党建工作成效。二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制定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及干部职工监督的“五张责任清单”,梳理40个岗位廉政风险定级表,督促全体干部履行“一岗双责”。注重建章立制增效,2022年研究制(修)定14项内控制度。三是加强系统党群共建。坚持以党建带群建,统筹局机关党委(机关纪委)、工会、妇联、青工委等群团组织设置,协同推进党建和群团工作。四是抓好干部队伍建设。加强对县级统计局的业务领导、班子协管,开展统计综合工作及统计法治、信息调研“三大考评”,营造争先创优浓厚氛围。坚持实干实绩导向,2022年提任干部6人、职级晋升干部8人,打造一支政治强、业务精、作风好的专业化复合型“统计尖兵”。2022年,全市统计系统荣获全国第七次人口普查省级先进集体等集体表彰36项、全国统计系统先进个人等个人表彰67人次。
本年无下属部门或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评价。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丽水市统计局随决算公开2022年度本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结果(详见附件)。其中,“2022年统计调查补助资金”和“第七次人口普查经费”绩效自评具体情况如下:
“2022年统计调查补助资金”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5分,自评结论为“优秀”。项目全年预算数为89.31万元,执行数为89.31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投入目标完成情况:截至2022年12月31日,预算支出89.31万元,资金使用率100%。二是产出目标完成情况:(1)数量目标:①丽水统计信息及统计卡片,实际完成11个月支付,目标值完成比例100%;②《丽水市社情民意调查报告汇编2020-2021》印制。目标值完成比例100%;③《数据丽水》印制。发放《数据丽水》800本,目标值完成比例100%;④《丽衢宁十三五经济社会发展比较研究》印制,发放《丽衢宁十三五经济社会发展比较研究》200本,目标值完成比例100%;⑤《丽水统计年鉴2022》印制,发放《丽水统计年鉴2022》600本,目标值完成比例100%;⑥调查培训人数。开展各类培训23次,目标值完成比例100%;⑦召开统计工作布置会。召开统计工作布置会6次,目标值完成比例100%;⑧开展民生民意调查。组织开展丽水市营商环境满意度调查等9项民生民意调查,积极发挥民调辅政作用。(2)质量目标:①业务工作宣传布置成效。通过发布统计数据成果、开展统计业务培训,统计业务工作宣传和布置成效明显。三是效益目标完成情况:社会效益目标:①深化统计宣传,借助媒体、平台、活动等方式多渠道向社会宣传统计工作,不断提升丽水统计工作影响力。②社情民意调查准确率高于95%,在公众对党委政府重大决策及重点工作、公众关心的社会热点及难点、党政部门考核测评等方面,为地方发展提供民意依据不少于6次。发现的问题及原因:预算编制与实际支出科目有差异,主要原因是资金安排调整。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强预算编制审核。
“第七次人口普查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5分,自评结论为“优秀”。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6万元,执行数为3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产出目标完成情况:(1)数量目标:①圆满完成“七人普”课题,编印《丽水市第七次人口普查课题汇编》160本;②完成《丽水市第七次人口普查人口发展报告》;③编印《丽水市第七次人口普查年鉴》200本。(2)质量目标:①高质量完成普查年鉴、人口发展报告,得到有关部门认可。二是效益目标完成情况:①通过人口普查数据资料,摸清人力资源结构和空间分布等方面的准确信息,并进一步分析和研判人口增长、劳动力供给、流动人口变化、老年人口规模及老龄化等趋势,对于各级党委和政府制定和完善未来收入、消费、教育、就业、养老、医疗、社会保障等政策措施,优化教育和医疗机构布局、儿童和老年人服务设施建设、工商业服务网点分布、城镇住房供给、城乡道路建设等都有重要的决策参考作用;②通过人口普查及时查清人口总量、结构和分布这一基本国情,各级党委和政府才能够更加准确地把握需求结构、城乡结构、区域结构、产业结构、要素投入结构等状况,更加精准把握各类生产要素、经济内生动力等变化,充分发挥人口因素在投资项目和生产力布局、城乡区域布局、可持续发展等重大决策中的基础性作用,推动实现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发展。发现的问题及原因:预算编制与实际支出科目有差异,主要原因是资金安排调整。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强预算编制审核。
3.财政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无。
4.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无。
四、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8.年初结转和结余:指预算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9.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10.基本支出:指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11.项目支出:指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2.上缴上级支出:填列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3.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4.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填列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5.“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6.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7. 一般公共服务(类)统计信息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机关(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8.一般公共服务(类)统计信息事务(款)专项统计业务(项)指各级统计机关在日常业务之外开展专项统计工作的支出。
19. 一般公共服务(类)统计信息事务(款)专项普查活动(项):指统计部门开展人口普查、经济普查、农业普查、投入产出调查等周期性普查工作的支出。
2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未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支出。
2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2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2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2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五、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