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辅助
进入老年模式
退出老年模式
您当前位置:首页
 > 专题专栏 > 《统计法》颁布41周年纪念日宣传活动 > 统计法治征文

现在的你看到的“她”是什么样的?


 发布日期:2024-12-17 浏览量:

岁律更迭,悠悠四十一载,《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在波涛汹涌的数据海洋中屹立不倒,以其“有形”的严谨与规范,“无形”的力量与智慧不断开辟统计事业的前行之路。“没有信仰的法律将退化成僵死的教条”,于我而言,《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更像是一个母亲的形象,承载着千千万个统计人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的决心,“她”的独特魅力终将奠定新时代统计工作的信仰之基。而我和“她”的故事也一直在继续……

学生时代,当我打开第一本属于我的统计学教材时,《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只是出现于书籍的前言里,“她”跃然纸上,摆出了至高无上的距离感,显得突兀又无关紧要。统计只不过是数字的加减乘除,抑或是模型检验的显著与否,那《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究竟有何意义?直到我入职统计局一年多后,这个问题才得到了真正的解答。

我认识的“她”,先是刚正不阿的,告诉所有人“她”所赋予的权利与义务将永远奏效。新《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强调,“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和有关部门应当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将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纳入依法行政、依法履职责任范围,建立健全相关责任制,加强对领导干部统计工作的考核管理,依法对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行为追究法律责任。”入职以来,我共参与过两次统计督察和多次数据核查工作,小到对乡镇农业台账的核对,大到对部门数据系统的查阅,都让我深刻体会到作为统计人的定位与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不仅仅赋予我们对统计数据真实性、准确性的监督权,反而是时刻提醒我们身上所肩负的维护统计数据质量、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的重大责任。这是有形的“她”,以法律的权威、制度的刚性来防止任何形式的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行为,更是对“求真”精神的捍卫。

后来的“她”,是与时俱进的,告诉所有人“她”在高质量发展的道路上从不缺席。新《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强调,“国家加强统计科学研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的新情况,健全科学合理的统计标准和统计指标体系,将新经济新领域纳入统计调查范围,并不断改进统计调查方法,提高统计的科学性。”近几年来,统计工作面临着数字时代的机遇和挑战,各级统计部门都在推进统计工作信息化、电子化、数字化。今年开始,我所在的农业处也正积极响应上级要求,推进和夯实村级联网直报全覆盖工作,着力推进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在统计工作中的转化与运用。第三次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恰逢其时,这是随世而治的“她”,以变换的姿态、包容的内心来为推动统计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更是对“求新”精神的诠释。

而最真实的“她”,是立足人民的,告诉所有人“她”是在为千家万户的幸福保驾护航。今年,我新接手了低收入农户统计监测工作,这项工作需要更多的脚踏实地,真正走进低收群体,才能最直接地了解到他们的所思所盼。每次入户走访,农户说的最多的一句话就是“谢谢你们的关心”,而如何让这份关心落地生根也将是我们低税收统计人要研究的永久课题。新《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在第一条就强调,“为了科学、有效地组织统计工作,保障统计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加强统计监督,发挥统计在了解国情国力、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推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制定本法。”这是无形的“她”,以大局的高度、人性的温情来带领统计人真正关心这个国家、社会以及人民的真实情况,更是对“求精”精神的许诺。

统计法不仅是一部法律,更是一种智慧、一种力量和一种信仰,“她”激励着每一个统计人在数字的海洋中保守初心,把稳船舵。“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上,作为青年一辈的我,将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携手并进,以更加坚定的步伐、更加开阔的视野、更加严谨的态度,共同书写统计事业的华彩篇章。



丽水市统计局 施含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