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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与统计法的那些事
时光荏苒,岁月如梭,转眼间毕业已经7年。在7年统计学专业的学习后,兜兜转转,现在又进入到统计局工作,一切仿佛是不期而遇,又仿佛是命中注定。以前只在书本上见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一下子变得鲜活起来,从懵懵懂懂到逐渐熟悉,真真切切地融入到了我的工作中。
初入统计局,我被分配了法治专业和能源专业,这是与课堂上的统计完全不一样的内容,使我感到陌生而茫然。作为基层统计部门,专业统计需要直接面向统计调查对象,催报并审核报表数据。在第一次月报时,我就在疑惑怎么所有企业都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上报呢?又怎么确保企业上报的数据都是真实准确的呢?而答案就是我从事的另一个专业,依法统计依法治统是对统计工作的基本要求,而《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是我们统计工作的根本大法,它规范了统计行为,维护了统计权威,为我们的工作提供了最坚强的保障。
从此,我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充满了敬畏,认真学习逐条领会《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其中的“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及个体工商户和个人等统计调查对象,必须依照本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提供统计调查所需的资料,不得提供不真实或者不完整的统计资料,不得迟报、拒报统计资料”,规定了统计调查对象应尽的法律义务,这也正是企业每月必须及时准确填报统计报表的原因。
因此,对统计调查对象的普法宣传尤为重要,这也是我们的重要工作内容之一,需要持续向他们宣讲统计法律法规,不断增强他们依法统计的意识,增强支持和配合统计工作的自觉。在各专业的年度业务培训班上,统计法都是必学课程,是每年定期一次加强所有的统计调查对象对统计法的学习,让他们了解自己所具有的权利和义务,同时通过以案释法警示教育,让他们深刻认识依法真实填报数据的重要性和严肃性。从第一次讲课的忐忑到后面逐渐从容,这也是我不断加深对统计法了解的过程。在日常工作中,每次去企业调研、数据核查、执法检查时,除业务指导外,也会同步向企业宣传统计法,提高企业对统计法的认识,自觉遵守统计法,从而确保企业源头统计数据真实准确。
期间,我也被借调参与其他工作。所以在今年,我终于符合了统计执法证的报考条件,我既兴奋又担忧。通过认真参加培训学习,使我对统计法律法规有了更加系统的认识,对统计执法监督流程规范有了更加全面的把握,也顺利通过了考试。但考出执法证只是第一步,数据质量是统计工作的生命线,统计执法检查是对统计违法行为的查处,而对企业而言最重要的就是填报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因此,执法人员不仅需要了解执法流程确保程序合法,更需要掌握各专业业务知识,知晓各统计指标数据计算方法与检查方法,才能够更好履行统计执法监督职权,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及时发现并严肃查处各类统计违法行为。
今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迎来了第三次修改,重点在统计监督、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统计信息共享等方面进行了补充修改和完善,这是在全面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对统计工作提出的最新使命和更高要求,对新时代新征程统计服务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而深远的意义,必须深入学习领会、广泛宣传并贯彻实施。作为一名统计人,我深感责任重大,我们不仅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学法者、守法者,也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普法者、执法者,我们必须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加强自身能力建设,学深悟透新修改内容的精神实质,增强防治统计造假的责任意识和行动自觉;精心做好新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普法宣传,积极营造依法统计良好氛围;坚决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强化担当意识和斗争意识,严肃查处统计违法行为,切实维护统计法律权威,推动统计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缙云县统计局 丁 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