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委、省政府公布新一轮浙江省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家庭、文明校园名单,丽水市统计局首次荣获“浙江省文明单位”称号。
近年来,丽水市统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论述和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秉持求真求新求精,以争创“五型”党建引领打造“五型”统计为品牌载体,把精神文明建设作为推动统计事业发展的重要载体和动力源泉,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常态化做好文明创建各项工作,全面提升统计干部的文明素养和专业能力,凝聚起奋斗实干、担当争先的强大合力,不断优化统计服务、强化统计监督、夯实统计基础,为全市经济社会跨越式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统计保障。
精神文明建设永远在路上。丽水市统计局将以此次表彰为新的起点,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持续巩固深化省级文明单位创建成果,以文明建设新实践引领统计工作新跃升,奋力谱写丽水统计事业高质量发展新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