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二、2024年丽水市统计局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丽水市统计局2024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二)关于丽水市统计局2024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三)关于丽水市统计局2024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四)关于丽水市统计局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五)关于丽水市统计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六)关于丽水市统计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关于丽水市统计局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八)关于丽水市统计局2024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关于丽水市统计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三、名词解释
四、2024年丽水市统计局部门预算表
(一)2024年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二)2024年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三)2024年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四)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2024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2024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2024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2024年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2024年部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2024年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一)2024年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表
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丽水市统计局是丽水市主管国民经济核算工作的政府组成部门。根据“三定”方案,核定局机关内设处室4个:办公室、综合统计处(挂统计法规办公室、行政审批处牌子)、工业投资统计处、机关党委。丽水市统计局所属参公事业单位1个:丽水市社会经济调查队。
统计的基本任务是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进行统计调查、统计分析、提供统计资料和统计咨询意见,实行统计监督。丽水市统计局主要负责组织重大国情国力的普查工作;组织协调全市国民经济核算和经济、社会、科技统计指标体系及统计调查制度的调整与贯彻;收集、整理、提供全市经济、社会、科技综合性统计资料;组织实施全市工业、交通、邮电、原材料、能源、农村经济、固定资产投资、建筑业、房地产业、批发零售贸易业、饮食业、对外经济、对外贸易、利用外资、旅游业、劳动就业、服务业、科技、社会的统计调查;对全市经济、社会、科技运行状况进行统计监测、预测和综合分析研究,提供宏观经济分析报告和提出宏观决策咨询建议;管理全市统计数据,组织社会经济发展评价,负责全市国内生产总值、投入产出、资金流量、国际收支和资产负债核算;编制经济循环账户,进行总供给与总需求的测算,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对有关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并进行综合平衡的分析,定期发布统计信息;组织实施全市统计执法检查工作,依法受理、查处统计违法案件。
(二)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丽水市统计局预算包括:局本级预算、局属丽水市社会经济调查队预算。局属单位财务非单独核算。
二、2024年丽水市统计局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丽水市统计局2024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丽水市统计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丽水市统计局2024年收支总预算1660.79万元。
(二)关于丽水市统计局2024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丽水市统计局2024年收入预算1660.79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91.55万元,下降5.2%,主要是一是人员变动,基本支出减少16.7万元;二是五经普工作内容变动,工作经费减少78万元;三是省补统计调查经费增加3.15万元。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660.79万元(上年结转0.00万元),占100.0%。 (三)关于丽水市统计局2024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丽水市统计局2024年支出预算1660.79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91.55万元,下降5.2%,主要是一是人员变动,基本支出减少;二是五经普工作内容变动,项目支出减少。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384.7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0.9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15.15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1255.88万元,占75.6%;日常公用支出237.53万元,占14.3%;项目支出167.39万元,占10.1%;。
(四)关于丽水市统计局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丽水市统计局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660.79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1660.79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384.7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0.9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15.15万元。
(五)关于丽水市统计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丽水市统计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660.79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91.55万元,下降5.2%,主要是一是人员变动,基本支出减少16.7万元;二是五经普工作内容变动,工作经费减少78万元;三是省补统计调查经费增加3.15万元。
2.一般公共预算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384.74万元,占83.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0.91万元,占9.7%;卫生健康支出115.15万元,占6.9%。
3.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统计信息事务(款)行政运行(项)1217.35万元,主要用于丽水市统计局及局属单位人员经费、公用经费支出、离退休人员经费支出等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类)统计信息事务(款)专项统计业务(项)71.39万元,为省转移支付资金,主要用于丽水市统计局及局属单位组织统计业务、开展统计调查以及网络维护等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类)统计信息事务(款)专项普查活动(项)96.00万元,主要用于丽水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99.40万元,主要用于丽水市统计局及局属单位人员经费中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49.70万元,主要用于丽水市统计局及局属单位人员经费中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11.80万元,主要用于丽水市统计局及局属单位人员经费中工伤保险、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等支出。
(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115.15万元,主要用于丽水市统计局及局属单位按照国家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六)关于丽水市统计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丽水市统计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493.40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255.8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生活补助;
公用经费237.5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关于丽水市统计局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与上年持平。
(八)关于丽水市统计局2024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与上年持平。
(九)关于丽水市统计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丽水市统计局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3.16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0.17万元,下降5.11%,具体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4年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主要原因是:2024年因公出国(境)预算由财政统留管理,未编列到年初部门预算中。根据市外办安排的因公出国计划和实际工作需要,经批准同意因公出国(境)的,所需指标由财政按实追加。因公出国(境)费用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预算单位人员的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2.公务接待费:2024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3.16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0.17万元,下降5.11%。主要用于接待上级部门、基层单位、各兄弟市县局等单位来我局调研、指导、工作联系等公务活动等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过紧日子,压减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4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0.0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主要用于经批准购置的0辆公务用车,与上年预算数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00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与上年预算数持平。持平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改革,丽水市统计局及局属单位未保留公务用车。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24年丽水市统计局本级1家行政单位以及丽水市社会经济调查队等1家参公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37.53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9.31万元,下降3.8%,主要是人员变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减少。
2.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丽水市统计局各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50.1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50.17万元。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丽水市统计局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应急保障用车0辆、老干部服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行政执法专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2024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及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4.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4年丽水市统计局其他运转类项目和特定目标类项目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共计2个一级项目,涉及当年资金167.39万元。同时,将按照相关制度规定开展绩效自评。一级项目绩效目标表,详见“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表”。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2.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5.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6.一般公共服务(类)统计信息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机关(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7.一般公共服务(类)统计信息事务(款)专项统计业务(项):指各级统计机关在日常业务之外开展专项统计工作的支出。
8.一般公共服务(类)统计信息事务(款)专项普查活动(项):指统计部门开展人口普查、经济普查、农业普查、投入产出调查等周期性普查工作的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1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