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统计执法证遗失的公告
  • 信息来源:龙泉市统计局  发文时间:2024-05-14  浏览次数:
  • 按照国家统计局《统计执法证管理办法》(国家统计局令第20号)规定,现将龚荣芬同志所持统计执法证公告作废。

    持证人:龚荣芬,女,执法证号:11110933002,有效期至2024年9月30日,作废原因:遗失。

    特此公告


    龙泉市统计局

    2024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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