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家统计局《统计执法证管理办法》(国家统计局令第20号)规定,现将龚荣芬同志所持统计执法证公告作废。
持证人:龚荣芬,女,执法证号:11110933002,有效期至2024年9月30日,作废原因:遗失。
特此公告
龙泉市统计局
2024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