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3年11月22日至12月29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对市统计局党组开展了巡察。2024年3月8日,市委巡察组向市统计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市统计局党组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深学细悟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的部署要求上来,扎实有力做好整改工作。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强化政治担当。把巡察整改作为践行“两个维护”的实际行动,第一时间召开专题会议,分析研究巡察反馈意见,周密制定整改方案,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以鲜明态度、有力举措、严明纪律将整改工作一贯到底。二是加强组织领导,压实整改责任。及时成立由局党组书记任组长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强化对巡察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及整改责任“四张清单”,针对巡察反馈的五个方面11个问题,细化提出53条具体整改措施,逐一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处室和完成时限。三是坚持上下联动,狠抓督导落实。建立问题整改跟踪督办机制,定期听取整改落实进度汇报,实现闭环整改、标本兼治。把高标准抓好巡察整改与高质量做好统计各项工作结合起来,聚力实施三个“一号工程”、“三支队伍”建设和“十项重大工程”,聚能争创“五型”党建引领打造“五型”统计品牌,奋力推动全市统计工作迈上新台阶,助力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取得新成效。
截至目前,巡察反馈的11个问题已完成整改。在巡察整改工作中,教育提醒8人次,建立完善制度29项。
一、关于“统计服务地方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作用还需进一步增强”整改情况
(一)健全经济形势分析机制。制定实施《丽水市统计局一体化经济运行分析监测预测机制》,修订完善协同分析研判机制,进一步健全“事前预判、事中监测、事后分析”经济形势分析机制。今年已向市委市政府专报综合分析材料及工作意见建议20余篇,按季编发全市经济运行情况分析系列报告。
(二)积极服务经济发展大局。结合统计部门职责,制定《丽水市统计局认真贯彻落实<政府工作报告> 助推丽水跨越式高质量发展三十条举措》,为党委政府中心工作提供坚实统计支撑。上半年,全市生产总值(GDP)963.5亿元,同比增长6.9%,居全省各市第2位,为实现年度目标打下了良好基础。
(三)强化特色产业统计监测。研究建立丽水市中医药大健康产业统计监测体系。创新开展品质农业全产业链统计监测研究,提出农业全产业链延链补链强链对策建议,积极助推全市培育现代农业新质生产力。每月开展工业产业链运行常态化统计监测,今年1-8月全市数字经济产业、半导体全链条、健康医药产业、精密制造产业、时尚产业等五大主导产业的规上工业总产值增速均大幅高于全部规上工业产值增速。
(四)加强重大项目重点企业跟踪监测。认真做好“四上”企业和投资项目入库纳统业务指导与服务,今年1-8月全市累计新开业纳入一套表调查单位273家,同比增长20.8%,其中“四上”企业207家,增长30.2%,两项累计增速排名连续三个月保持全省第1位,指导完成投资项目入库615个。开展季度重点企业研发创新活动季度专项调查。
(五)强化统计信息调研。修订统计信息调研工作考评暂行办法,激励全体干部加强统计分析研究。已谋划举办三期统计大讲堂,提升统计干部综合分析能力。截至目前,全局撰写统计分析专报较去年同期增长27%。市统计局统计信息调研工作荣获全市党委系统信息工作先进单位、政务信息工作考核三等奖。
(六)加强重点课题研究。组织开展深入践行“四下基层”深化开展“摸实情办实事求实效”统计服务活动,谋划发布2024年全市重点调研分析课题87个,其中“丽水打造革命老区共同富裕先行示范区的实践探索”被列入省统计局重点调研课题,已有4篇调研课题被省统计局录用。
(七)加强经济宣传引导。修订《丽水市统计局统计数据发布、新闻宣传和舆情监测工作管理办法》,建立“分级+分类”统计数据管理机制、“综合+专业”协同统计数据发布机制、“1+2+3+N”统计新闻宣传机制和“常态+节点”舆情监测与应对机制。今年已公开发布60余篇统计数据信息。
二、关于“对基层的统计业务培训指导不够有力”整改情况
(一)推进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制定实施《丽水市统计基层基础规范提升三年行动方案》,聚焦“构建现代化统计调查体系”总目标,实施“数海强基”“数海提质”“数海清风”“数海赋能”四大工程,深化县级、乡级(街道)、开发区(园区)、部门和统计调查单位五大领域统计规范化建设,实现基层统计力量、统计数据质量、统计监督成效、统计专业能力等四方面明显提升。2024年为启动突破年,全市选取10个部门(单位)、10个乡镇(街道)、5个开发区(园区)、50家“四上”企业进行试点突破,形成一批可推广可复制的试点成果。
(二)加强统计业务培训指导。制定《2024年度丽水市统计局各处室培训计划表》,全年计划开展33项统计专业素能提升培训。今年,已开展各类专业培训16期、培训1400余人次,提高基层统计干部专业能力水平。编发《统计工作应知应会50条》辅导读本1000余本,助力各级领导干部学统计、懂统计、用统计、管统计。
(三)加强新入库调查单位辅导。建立贸易、服务业、劳动工资专业新入库调查单位辅导服务机制,对新入库调查(新增样本)单位实行一次入库前走访、一场集中式培训、一回面对面辅导、一趟针对性回访、一遍规范化提升等“五个一”辅导服务机制。今年1-8月,已指导全市新纳统服务业35家、贸易165家。
(四)加快电子统计台账推广。制定下发《规上工业统计台账模板》《规模以上服务业台账模板》,实施月度台账抽查机制,指导企业做好统计台账规范化建设。今年1-8月,已抽查规上工业企业141家、规上服务业企业46家、限上贸易单位97家,确保源头数据质量。
(五)实行“汇总一分析一预测”数据监测机制。在一套表联网直报企业报送期间,各专业加强每日企业报数审核工作,第一时间做好预警分析研判。今年1-8月,已对99家工业强审企业进行资料核实,做好1800余条工业企业、1200余条贸易企业等月度报表标记核实反馈工作。
(六)实行重点企业(项目)监测机制。聚焦工业、投资、房地产、建筑业、批零、住餐、服务业、劳资等十个专业200家重点企业(项目),按月(季)开展监测服务,密切关注企业运行态势。今年1-8月,共归集研判4900余条企业数据信息。
(七)开展统计执法核查“回头看”。对于2023年统计执法检查和数据质量核查发现数据差错率较高的单位,分县分专业开展“回头看”工作,统筹开展数据质量核查、统计执法检查和统计督察,不断提高统计数据质量。
(八)加大统计普法宣传力度。编发《统计法宣传折页》4000余份、《企业诚信统计承诺书》260余份。开展党纪学习教育警示,在全市统计局系统开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139条“统计造假”纪律处分宣贯工作,局主要领导为2024年春季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学员作“统计法进党校”专题授课,提升各级领导干部统计法纪意识和统计业务能力,积极营造依法统计、依法治统良好氛围。
三、关于“锐意进取的意识有待持续提升”整改情况
(一)积极争取统计改革试点项目。制定《丽水市统计局关于开展“奋斗实干、担当争先”效能建设活动的实施方案》,开展推动争先创优“大比拼”,今年局党组班子成员已带队赴省统计局对接工作18次,积极争取上级关心支持。争取开展一批省局试点项目,如在全市全域推行省级农业统计村级联网直报试点,指导松阳县开展全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直报改革试点,持续做好电商纳统省级试点工作。扩面建设“统计之家21个,努力争取更多入选省级“四化统计之家”展播。
(二)激励统计干部实干担当。修订全局干部年终考核办法、平时考核工作办法,突出考察岗位(专业)工作创新亮点,激励统计干部改革创新、奋斗实干、担当争先。2024年以来,市统计局荣获浙江省文明单位、法治丽水建设工作表现突出集体嘉奖、全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优秀单位等集体荣誉。
(三)抓好工作任务清单化落实。制定《2024年丽水市统计工作要点责任清单》等4份清单,明确173项工作任务的责任领导、责任处室、责任人员及完成时限,督促各层级高效保质完成工作任务。加强重点工作任务交办督办,高质办结全市土地一级开发类投资项目自查、全市出生率情况调研分析等4件交办件。制定督办工作制度,制发重点任务交办单,督促落实全市统计局长专题座谈会交办事项13项。
(四)深入落实检查问题整改。实行统计核查检查发现问题书面通报、约谈反馈、限期整改闭环管理,督促相关单位落实市级统计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开展统计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排查治理。将上级强审、核查、检查结果作为月度数据指标评估重要依据,开展每月(季)度专业数据质量自评估制度。
(五)着力提高统计监督效能。严格落实统计造假“一票否决制”,建立统计监督与审计监督贯通协同工作机制、加强统计执法监督与专业统计工作贯通协作办法,畅通统计违纪违法举报渠道。制定实施《全市2024年统计执法检查及2023年统计检查核查“回头看”计划》,对遂昌县、莲都区、丽水经开区开展2024年市级统计督察,对松阳县开展重点统计执法检查。今年全市已统计执法检查478家、统计核查452家企业(项目),立案处罚企业5家,罚款6.62万元。
(六)加强内控制度机制建设。坚持以制度管人促事,扎实推进内控制度“废改立”工作。今年共制定(修订)29项制度,废止26项制度,近三年已制定(修订)内部管理制度67项,有效提升统计工作制度化、规范性水平。
四、关于“党建工作存在薄弱环节”整改情况
(一)严格规范选人用人工作。修订《丽水市统计局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和职级晋升工作操作规则》《丽水市统计局劳务派遣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编制中层干部选拔任用(职级晋升)工作流程指引,坚持实干实绩导向,严格规范开展职务职级晋升,严格按照公开招聘程序招聘劳务派遣人员。
(二)系统谋划统计队伍建设。召开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专题重新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办法》等文件精神,牢固树立正确选人用人导向。制定《丽水市统计局打造高素质统计干部队伍建设方案(2024-2028年)》,提出5年内干部队伍建设5项目标要求及20项工作举措。
(三)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坚持党风廉政建设季度例会制度,班子成员按要求定期汇报“一岗双责”履行情况。更新《丽水市统计局岗位廉政风险表》,分层级签订《全面从严治党、机关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书》。修订《丽水市统计局谈心谈话制度》,规范制发谈心谈话记录表,今年已经常性开展谈心谈话及提醒38人次。
(四)加强财务经费管理。修订《丽水市统计局内控操作手册》,完善工作处理单制度、财务收支管理办法、公务卡管理办法、合同管理办法及内部审计制度,确保预算资金申请和支出流程合规、材料齐全、专款专用。
(五)强化意识形态工作。修订《丽水市统计局科级及以下工作人员年终考核办法》,进一步明确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考核内容。开展2024年党建工作监督检查、意识形态工作“回头看”工作。加强全市经济普查系统风险预防,制定专项工作预案,全覆盖开展市级“五经普”数据质量督导检查,并通过国家经普办事后质量抽查。
五、关于“上轮巡察尚未整改到位问题”整改情况
(一)完成内设机构优化调整。积极向上汇报沟通,争取内设机构编制问题支持,市委编委批复同意市统计局内设机构编制调整,努力解决局队人员混岗难题和力量整合优化使用问题。
(二)规范开展党组织生活。组织支部委员参加机关党建业务工作培训,提高党务工作能力。召开组织生活会,机关党委严格把关各支部实施方案,并指派委员列席支部组织生活会,增强组织生活严肃性、规范性。组织对2023年度组织生活开展情况进行评估,评估情况作为“两优一先”评选主要参考。
下一步,市统计局党组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及省委全会、市委全会部署,全面学习宣传贯彻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秉持“求真求新求精”,落实市委巡察工作部署要求,深入剖析问题,深化整改落实,巩固整改成果,切实以巡察整改成效促进提升全市统计工作质效,以高质量统计服务保障经济社会跨越式高质量发展。一是强化目标导向,高标抓好整改后续。持续把巡察整改作为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针对已整改完成的事项,适时组织开展“回头看”,坚决防止整改不彻底、出现新问题和问题反弹回潮。对需要常态整改、长期坚持的事项加强跟踪问效,确保整改任务全面完成。二是强化效果导向,全力实现标本兼治。坚持“当下改”和“长久立”齐头并进,强化举一反三,突出标本兼治,把整改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固化下来,推动形成更多务实管用的制度性成果,切实从根源上、本质上解决问题。对集中整改期间出台的系列制度文件,加大贯彻执行力度,确保取得常态长效。三是强化整体推进,持续放大巡察成果。坚持把持续整改与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决策部署结合起来,与当前统计改革发展紧密结合起来,大力弘扬担当实干精神,系统重塑丽水统计工作的格局、能力、作风,切实把巡察整改成果体现好、拓展好、运用好,不断提升统计自我发展、服务发展和引领发展能力,以统计实干实绩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丽水提供更加坚实的统计保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2091601;电子邮箱16042520@qq.com。
中共丽水市统计局党组
2024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