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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繁荣乡村振兴 续写发展全新篇章 ——新中国成立75周年丽水经济社会发展成就报告之四


 发布日期:2024-09-27 浏览量:

新中国成立以来,历史的长河犹如一幅波澜壮阔的画卷,缓缓展开在中国这片古老而又充满活力的土地上。自此,中国的农业便踏上了前所未有的变革与发展之路,书写着从贫瘠落后到繁荣兴旺的壮丽篇章。75年来,中国共产党领导着全国各族人民,以巨大的政治勇气和智慧,不断推进农村改革,激发农业发展活力,实现了从解决温饱问题到迈向全面小康的历史性跨越。在这过程中,农业不仅为国家工业化、城镇化、现代化提供了坚实的物质基础,更在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促进农民增收、维护农村稳定等方面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从早期科研与建设到改革开放初期的快速发展再到现代农业发展,每个阶段丽水市都紧密结合自身实际和国家政策要求,积极探索适合自身发展的农业道路,通过推广生态种养模式、加强农业科技创新、提高农产品品质等措施,实现从数量型向质量型的转变。

一、强农兴农,农业生产能力得到跃升

1.农业总量大幅提升。新中国成立后,全国性土地改革实现了“耕者有其田”,极大激发农民生产积极性。随着土地改革的完成,农业合作化运动的开展提高了农业生产力,也为后来的人民公社化运动提供了经验和基础。此后,人民公社化运动又试图通过更大规模的组织形式来推动农业生产。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党中央出台《关于加快农业发展若干问题的决定》,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诞生,这是中国农村改革的重要里程碑,促进了农业生产的快速增长,也为农村经济的全面发展奠定了基础。1949年,丽水市农林牧渔业总产值0.91亿元。1978年,丽水市农林牧渔业总产值3.69亿元,是1949年的4.03倍,年均增长2.2%。到2023年,丽水市农林牧渔业总产值达到177.85亿元,是1949年的194.44倍,是1978年的48.23倍,总量实现跨越式增长。

2.产业结构不断优化。1949年,丽水市种植业产值0.65亿元,林业产值0.17亿元,牧业产值0.09亿元,渔业产值仅16万元。自2000年丽水市撤地设市以来,市委、市政府抢抓机遇,集聚资源要素,补齐短板弱项。2019年,丽水市发布创建浙江(丽水)农业绿色发展先行示范区行动计划,以“质量兴农、绿色兴农、品牌强农”为目标要求,突出生态产品的价值实现,进一步优化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

经过75年的发展,丽水市农业经济发展模式得到了升级迭代,特别是近年来,丽水市大力发展特色农业、现代农业、生态农业,推动农业与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形成了食用菌、茶叶、水果、蔬菜、中草药材、畜牧、油茶、笋竹和渔业等九大特色主导产业。这些特色产业的发展,不仅提高了农业的经济效益,也促进了农村经济的多元化发展。2023年,丽水市种植业产值119.03亿元,林业产值27.12亿元,牧业产值23.93亿元,渔业产值5.16亿元。农、林、牧、渔总产值之比从71.6:18.1:10.2:0.2调整为66.9:15.3:13.5:2.9,种植业比重与1949年相比下降了4.7个百分点,畜牧业比重上升了3.3个百分点,在农作物播种面积中粮经比从92.7:7.3调整为44.5:55.5,农业生产能力得到提升,产能进一步释放,农业农村经济结构日趋合理。

此外,丽水市还深入实施品质农业全产业链建设,选择茶叶、食用菌、畜牧、中药材、笋竹、油料六大产业先行推进全产业链建设,通过全产业链建设有效延伸了农业产业链、价值链,提高了农产品的附加值和市场竞争力。“丽水山耕”作为丽水市农业的区域公用品牌,连续多年蝉联全国区域农业形象品牌排行榜首位,年销售额突破100亿元,显著提升了丽水市农产品的品牌影响力。

二、强基固本:农业生产条件得到夯实

新中国成立以来,丽水市农业生产条件的变化发展趋势呈现出生产条件逐步改善、生产方式因时转变和政策环境完善优化等特点。2017年,党的十九大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要求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这一战略的实施,为新时代丽水农业农村发展指明了方向,也为实现乡村全面振兴提供了有力保障。

1.农业生产条件逐步改善。随着国家对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加大,丽水市农田水利设施、农村道路、电力等基础设施不断完善,为农业生产提供了有力保障。市政府始终高度重视农业发展,积极出台一系列政策措施,如近年来《丽水市实施科技强农机械强农全面推进农业高质量发展的行动计划(2022-2025年)》等政策文件,均旨在推动农业产业高质量发展,根据规划,到2025年,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将达到73%以上,这显示了丽水市在提升农业机械化水平方面的决心和进展。2023年,丽水市农业机械总动力99.75万千瓦,比2000年增长46.7%,收获机械动力4.66万千瓦,增长1.2倍,农副产品加工机械动力27.58万千瓦,增长88.0%。机动脱粒机8111台,增长25.8%,农用水泵4.23万台,增长183.9%,粮食加工机械1.99万台,增长6.6%。

2.生产方式方法因时转变。基于农业生产条件的改善和农业科技的进步,丽水市农业生产方式也逐步从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各地通过积极引进和推广先进的农业技术和设备、学习借鉴精准农业、设施农业等高效农业模式,提高农业机械化水平和农业生产效率。同时,利用数字化、智能化等技术手段,对农业生产过程进行精准管理,实现农业生产的智能化和精细化,积极助力实现农业资源的集约利用和高效产出。这些技术的应用,有助于提升农业生产的科技含量和附加值,丽水市农业生产也因此从依赖传统经验向依靠科技支撑靠拢。

3.政策环境不断完善优化。近年来,国家和丽水市政府对农业的支持力度不断加大,出台了一系列惠农政策,包括财政补贴、税收优惠、金融支持等,为农业生产提供了有力保障。2021年,丽水市出台《丽水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乡村产业高质量绿色发展的实施意见》,坚定不移走创新实践“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的发展道路,强化科技、机械对乡村产业的支撑作用,加快技术、业态和模式创新,推进全产业链、全价值链建设,完善利益联结机制,推动乡村产业提质增效。

三、改革攻关:农民致富路径得到拓宽

新中国成立后丽水市农民收入的发展历程经历了从解放初期的极端贫困到改革开放后的快速增长再到新世纪以来的全面提升和党的十八大以来的高水平发展阶段。这一过程中,国家的政策支持和丽水市委、市政府的积极努力共同推动了农民收入的持续增长和生活水平的不断提升。

1949年农村居民人均收入仅为41元,到1978年也仅为131元。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全国吹响了改革开放的号角,丽水也迎来了发展的春天。广泛实施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极大调动了农民发展农业生产的积极性,农产品价格的提高也促进了农民收入的增长。到2000年,全市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2590元,较1978年年均增长7.0%。2006年1月1日起,中国全面取消农业税,终结了已实行了2600多年的农业税制度,这一举措不仅减轻了农民负担,增加了农民收入,也标志着中国农村税费改革迈出了历史性的一步。

同时,丽水市还不断提升政策富农惠农水平,将乡村振兴与脱贫攻坚有机结合,通过实施“大搬快聚富民安居”工程、推进低收入农户增收等措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动乡村振兴全面发展。另外,丽水市积极深化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改革、“三山”共富协同改革、强村富民集成改革,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有效拓宽农民增收渠道,提升扩中提低效能和农村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2020年,丽水市村经济合作社总收入破10亿。2023年,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30811元,较2000年增长了10.9倍,城乡居民收入倍差从1978年的2.31缩小到2023年的1.90。村经济合作社总收入达到17.07亿元,较2015年增长151.5%,其中经营收入达到5.28亿元,补助收入达到5.99亿元,分别比2015年提高426.3%、168.6%。2023年村经济合作社收益破10亿,达到10.41亿元,较2015年增长11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