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市统计局在市委、市政府正确领导下,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及省委、市委部署要求,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深入学习宣传贯彻新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围绕落实防治统计造假专项治理行动、统计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排查治理等上级部署任务,加大统计法治宣传、统计执法检查、统计督察力度,压紧压实防治统计造假责任制,不断提升依法统计、依法治统水平,为统计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法治保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4年统计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
(一)强化领导,统计法治工作扎实推进。市统计局党组高度重视统计法治工作,局主要领导严格执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大任务亲自督导,将法治建设纳入全局工作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多次开展宪法和统计法律法规专题学习会并形成长效制度,及时研究解决统计监督、统计法治建设中的问题。全面落实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学法述法制度,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年度机关干部全部参加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平台考试并取得合格成绩。组织开展新提任、职级晋升、转岗及新录用干部宪法宣誓仪式。
(二)强化宣传,统计法治意识不断提升。加强《领导干部干预统计工作记录报告制度》《统计违法典型案例汇编》《浙江省统计行政处罚裁量实施细则》《浙江省部门统计工作指南》《浙江省乡镇(街道)统计工作指南》《浙江省企业统计工作规范(试行)》《浙江省统计基层基础规范提升工作指引》等文件的贯彻落实。印发《关于做好〈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139条宣贯工作的通知》,编印《统计工作应知应会50条》手册,持续开展统计法进党校活动,推动各级各有关部门深入学习贯彻统计法律法规。将统计法律法规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纳入全市各类统计会议、培训常态学习内容,编发统计法宣传折页,推行《统计诚信承诺书》制度,持续推进全市“四上”企业学习贯彻统计法律法规,提升统计调查对象依法统计意识。新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颁布施行后,丽水市统计局认真贯彻落实上级部署要求,重点组织一次集体研学、一次征文比赛、一次辅导培训、一次知识竞赛、一次广场宣传、一篇署名文章等“六个一”活动,全方位推动学习宣传贯彻新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走深走实,积极营造全社会走近统计、了解统计、支持统计、配合统计、依法统计的浓厚氛围。一次集体研学。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带头学习贯彻新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市府办发文部署,推动全市上下深入学习、认真贯彻。11月4日,召开全市统计局长学习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专题座谈会。一次征文比赛。组织全市统计法治征文比赛,征集文章37篇,评选出一、二、三等奖优秀作品33篇,获评省统计局优秀征文2篇。一次辅导培训。举办全市统计系统新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辅导培训视频会议,邀请省局统计教育发展中心负责人作专题辅导培训。一次知识竞赛。举办全市统计局系统学习宣传贯彻新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知识竞赛活动,丽水市局和9个县(市、区)局分别组建10支参赛代表队,通过笔试、现场竞答环节,综合评奖出一、二、三等奖项,通过以考促学、以赛促学、以学促干的方式,推动提升全市统计干部职工的法治意识和综合素质。一次广场宣传。12月6日,在缙云县圆满承办浙江省《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颁布41周年纪念日宣传活动,活动现场500余人、网络直播5530余人参加,掀起深入学习宣传贯彻新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热潮。创新制作统计法治宣传视频、编发《企业诚信统计承诺书》600份、《统计法宣传折页》14000份。结合第十五届“中国统计开放日”宣传解读新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一篇署名文章。12月8日,在丽水日报安排新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专版宣传,刊发市统计局主要负责人《深入贯彻新统计法 纵深推进依法统计》署名文章。
(三)强化执法,统计监督职能有效发挥。市委、市政府领导高度重视统计工作,就防治统计造假、加强统计监督、提高数据质量等作出多次批示。结合省统计局部署重点执法检查任务,持续推进《加强统计核查和统计执法三年全覆盖行动计划(2022-2024年)》。全市共开展统计核查1172家,执法检查721家,处罚企业17家,罚款12.36万元。三年来共统计核查企业数5714家,三年共开展执法检查2129家,处罚企业46家,罚款21.13万元,基本实现对全市“四上”企业和重点投资项目统计核查与执法检查全覆盖。完成对松阳县开展重点执法检查,协助省统计局对青田县开展专项执法检查,依法处罚企业3家,对其中2家国有单位5名公职人员开展批评教育。完成对遂昌县、莲都区、丽水经开区、市商务局统计督察。先后选派12名干部参加国家统计执法检查、国家和省级统计督察。印发《丽水市统计局全面落实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实施办法》《加强统计执法监督工作和专业统计工作贯通协作的办法》《建立统计监督与审计监督贯通协同工作机制》等文件,健全统计监督内外协同贯通工作机制。全年全市统计局系统无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
2024年,全市统计法治工作不断得到加强提升。同时,对标法治政府建设和依法统计、依法治统要求,我市统计法治建设还存在一些短板不足,比如,一些地方和部门统计法治意识还不强,统计法治宣传针对性还不到位,防治统计造假责任制落实不力;统计监督合力有待增强,基层“不愿执法、不敢执法、不会执法”现象不同程度存在;统计队伍法治工作能力有待提升,统计法治专业化、规范化水平有待提高等。
二、2025年统计法治工作思路
2025年,市统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秉持“求真求新求精”,扎实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充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统计改革、强化统计监督、优化统计服务,推动统计高质量发展,切实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丽水提供坚实的统计保障。
(一)持续加大统计法治宣传力度。突出“关键少数”、突出重点群体、突出重要时点,分层分类、全面覆盖,广泛深入开展新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普法宣传教育。将新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列入各地各部门党委(党组)集体学习内容,持续推进统计法进党校、进机关,确保领导干部学习贯彻统计法常态长效。突出重点群体。督促广大统计人员依法履行职责、恪守职业操守。坚持执法与普法相结合,结合统计执法检查、数据质量核查、统计督察、统计调研等加强普法宣传,开展统计违法典型案例警示教育。抓住“9·20”中国统计开放日、“12·4”国家宪法日、“12·8”统计法颁布实施纪念日等重要时点,面向统计调查对象和社会公众开展集中宣传活动,使依法统计、依法治统蔚然成风。
(二)持续加大统计监督力度。以落实新一轮国家统计督察对浙江省反馈问题整改、迎接省级统计督察为要求,根据省统计局要求、市委市政府授权,继续开展2025年市级统计督察,深入开展自查自纠,排查化解统计风险隐患。健全运用统计监督与纪检监察监督、巡察监督、组织监督、审计监督贯通协同机制,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
(三)探索开展统计执法检查机制改革试点。针对当前基层统计执法检查中的难点堵点问题,努力破解同级监督“宽松软”现象,探索开展“五统一”统计综合执法检查机制改革试点,实行全市统计执法检查计划统一安排、人员统一调配、执法统一组织、查处统一标准、案卷统一规范,着力打造“统筹执法、综合执法、重点执法、高效执法、规范执法”统计执法检查新模式,努力减轻基层、企业负担,切实提高统计执法检查质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