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处室:
现将《丽水市统计局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丽水市统计局
2018年7月4日
丽水市统计局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2018年,丽水市统计局政务公开工作在省统计局和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继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继续深入学习贯彻省第十四次党代会和市第四次党代会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紧紧围绕统计中心工作,以“最多跑一次”改革为主线,坚持统筹协调、突出重点,丰富内容、创新形式,强化解读、积极回应关切,注重时效、优化服务,健全机制、规范管理,不断提升统计政务公开的质量和实效,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一、着力加强公开解读回应工作
(一)推进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公开。
根据市编委办等牵头部门的工作要求,主动和全面地公开本部门的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并通过丽水政务服务网和政府门户网站集中展示,及时动态更新,方便公众获取和监督。
(二)认真做好财政预决算公开。
推进预决算公开。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和财政部门的工作要求,及时公开经批准的预算、预算调整、决算、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及报表,并对财政转移支付安排、执行情况以及举借债务情况等重要事项做出说明。公开内容应包括本单位职责、机构设置、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机关运行经费等情况。除涉密信息外,部门预决算支出应当公开到功能分类项级科目,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细化公开到经济分类款级科学。配合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公共服务信息、国有企业信息、环境保护信息等其他各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
(三)加强政策解读。
积极主动做好重要统计政策性文件的解读工作。履行好“第一解读人和责任人”的职责,充分利用新闻发布会、政策吹风会等方式,主动回应重大舆论关切,释放信号,引导预期。要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做到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注重运用图表图解等多媒体方式,提高解读的形象化、通俗化。贯彻落实中央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意见和我省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加强统计工作实施意见等重要统计改革文件,完善统计管理体制,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作假、弄虚作假,加快形成推动高质量发展统计体系,完善国民经济核算体系等重大改革和重点工作的宣传解读力度,营造全社会关心统计支持改革的良好氛围。
(四)积极回应舆情。
切实做好重要政策、重要工作部署和数据发布后的舆情监测。关注引发公众关切、可能影响政府统计公信力的舆情信息和媒体报道,做到及时预警、科学研判、分类处置、有效回应。加强重大政务舆情回应督办工作。加强与宣传、网信、公安等部门的快速反应和协调联动,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联系,提高政务舆情回应的主动性、针对性、有效性。涉及重大突发事件的政务舆情,要按程序快速反应,及时应对并发布权威信息。严格执行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最迟5小时内发布权威信息、24小时内举行新闻发布会的时限要求,快速反应、及时发声。落实通报批评和约谈制度,确保回应不超时、内容不敷衍。
(五)围绕公众关注和需求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
依法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加强依申请公开制度建设,严格按照《条例》和《暂行办法》规范申请接收、登记、办理、审核、答复、归档等环节,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做到及时接收、依规办理、按时统一规范答复,提高工作效率。加强对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的分析研究,定期汇总整理分析,为主动公开统计信息提供参考依据。继续探索依申请公开与统计咨询服务结合办理的新方式,在确保程序规范的同时,根据申请人及申请内容特点,积极与申请人沟通,为申请人提供有针对性的咨询服务,节约行政成本,提高工作效率。
二、着力提升政务服务工作实效
(一)做好统计数据成果发布工作。
坚持和完善统计数据发布工作,做好国民经济运行情况发布、大型国情国力调查成果发布以及年度统计公报和大型国情国力调查数据公报等有严肃流程和规定范式的发布工作。发挥统计数据成果开发优势,以构建统计“大数据”体系为契机,继续加强“统计三刊”传统平台建设和“数据丽水”信息化服务平台建设。切实加强统计部门政府门户网站建设与维护,努力形成以政府门户网站为平台的信息发布平台,努力建成结构合理、层次清晰、覆盖面广、易于查询的信息公开网站,畅通政府信息公开发布的渠道。主动及时解读经济数据,传递权威信息,以客观数据来反映市委、市政府相关政策措施的执行情况和工作成效。
(二)推进统计执法、信用信息公开。
及时在网上公开双随机检查、行政处罚结果和公共信用信息。认真执行双随机检查、行政处罚结果信息网上公开的要求,及时在浙江政务服务网平台公开双随机检查有关信息、统计行政处罚处罚结果信息,接受社会监督。严格按照《浙江省统计严重失信单位管理办法(试行)》,及时在浙江信用网上公示统计严重失信单位信息,进一步发挥联合惩戒的震慑作用。
(三)精心组织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信息公开。
认真做好执行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宣传工作,营造良好舆论环境。通过开设经济普查专题网页,利用统计政务微博、微信,举办统计开放日等多种形式,主动公开经济普查进展,开展广泛宣传。通过制作宣传手册、宣传海报、宣传动画、宣传视频、公益广告片、图解和漫画等形式多样的宣传产品,努力营造家喻户晓、依法普查的良好氛围。通过向社会各界和统计系统征集宣传标语和口号、开展宣传月系列活动等,扩大公众参与度。组织经济普查宣传工作会、媒体基层行等活动,加强各方合作,讲好普查故事,提升宣传实效。
三、着力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平台建设
(一)提高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化标准化水平。
根据统一部署,认真开展本部门的政务公开负面清单工作。推进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建设,进一步明确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公开的主体、内容、时限、方式等,提升主动公开的规范化水平。积极做好部门规章和政策性文件清理结果公开工作。加强对规范性文件公开的审查,定期对不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评审,确保应公开尽公开。严格执行保密审查制度,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要依法依规做好保密审查。
(二)不断强化网站建设管理。
认真落实《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网站管理的通知》要求,不断提高官方网站管理服务水平。重新梳理、科学归类栏目,调整栏目设置。加强“丽水统计信息网”内容建设,丰富信息资源,强化信息搜索,主动服务统计工作,为社会各界获取统计信息资源提供便捷服务。根据《网络安全法》等要求,做好统计局门户网站的安全监测和安全云防护,贯彻落实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确保网站稳定、可靠、安全运行。切实做好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工作,加强外网网站运维管理。
(三)坚持用好新媒体平台。
组建专门团队,加强“丽水统计”微信公众号的建设与管理。突出数据解读、强化统计知识宣传,加大统计信息资源的发布力度,努力把“丽水统计”微信平台打造成社会各界及时、便捷获取统计信息资源的重要平台。积极探索通过微信平台开展统计数据调查、信息采集、为调查对象反馈行业信息等功能,发挥微信平台服务统计调查工作的效用。
四、着力提升政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一)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根据新修订出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调整完善相关配套制度,严格落实新条例各项规定。对照新要求全面梳理应当主动公开的统计信息,未公开的应及时公开。
(二)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工作机制。
动态调整更新丽水市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严格落实公文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在拟制公文时,明确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等属性,随公文一并报批,提高公文类政府信息的公开效率。
(三)切实提高组织管理能力水平。
充分发挥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作用,坚持领导小组负责人带头研究部署推进工作,成员单位分工协作,会商解决有关问题的协调工作机制。围绕统计政务公开工作实际,抓好局机关及统计系统的政务公开业务培训,不断提高信息公开工作水平。定期对政务公开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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