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公室
主要职责:负责局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日常运转。承担文秘、信息、政务公开、信访、会务、机要、保密、档案、安全、后勤等工作。组织起草综合性材料、重要文件。负责人大政协建议提案、领导重要批示件督办工作。贯彻落实财务制度和财经纪律。负责中央级、省级和市级统计调查项目预算编制、执行、绩效评价和决算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预决算和财务管理工作,负责本级会计核算和本系统财务资产报表统计分析工作。指导会计基础规范化工作。承担内部审计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干部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工作。承办协管县(市、区)统计局负责人的有关事项。指导统计队伍建设。组织开展统计教育培训、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等工作。
其他职责:新闻宣传管理、经常化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垃圾分类、无烟党政机关建设、文明单位创建、结对帮扶、双拥工作、平安综治、国家安全等。
对口省统计局:办公室、财务处、人事处,省地方统计调查队综合处,省统计教育发展中心。
办公室负责局数据管理与网络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数管办)综合协调工作,对口省统计局数据管理中心、省统计大数据应用中心。
负责人:王开欣 电话:0578-2091601
(二)统计执法监督局
主要职责:负责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和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相关工作。建立并组织实施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组织实施对全市统计工作的监督检查,开展统计督察,依法查处统计违法行为。建立实施统计信用制度,组织开展统计普法宣传等。
其他职责:法治政府(法治丽水)建设、全民科学素质行动等。
对口省统计局:统计执法监督局。
负责人:刘若军 电话:0578-2091821
(三)综合统计处(挂国民经济核算处牌子)
主要职责:承担全市经济社会运行状况的统计分析工作。组织协调统计信息共享,编写统计公报、统计年鉴,编辑统计资料。承担统计宣传和统计舆情监测工作。开展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的综合监测评价工作。指导统计科研和民生民意调查工作。组织实施国民经济核算制度,负责全市和各县(市、区)地区生产总值统一核算工作,指导普查和全市国民经济核算基础工作。组织开展投入产出调查、派生产业经济核算工作。组织实施统计调查制度、统计标准。组织实施统计制度方法改革试点。组织协调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工作。依法审批统计调查项目。牵头协调建立各专业统计数据质量管控体系,组织开展数据质量核查,配合做好统计执法检查。指导和规范统计中介机构发展。指导市统计学会工作等。
其他职责:牵头综合考核相关指标数据监测、全面深化改革工作、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示范、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城市高质量发展统计监测专项调查、山海协作、大花园建设、营商环境、海洋经济、国防动员潜力调查、行政审批事项等。
对口省统计局:综合统计处、国民经济核算处、统计设计管理处(除城乡划分工作),省统计研究与信息发布中心、省统计教育发展中心(建模大赛)、省统计学会。
负责人:陈叶青 电话:0578-2091617
(四)工业投资统计处
主要职责:组织实施全市规模以上工业全面调查、规模以下工业抽样调查,进行统计分析;组织全市能源、资源、环境、固定资产投资、建筑业、房地产业统计调查、质量评估和分析研究,开展绿色发展评价;开展主要耗能行业及重点企业能耗统计监测,配合部门开展节能降耗目标考核;对全市重大建设项目入库和工程进度进行跟踪监测;组织开展数据质量核查,配合做好统计执法检查;组织指导本专业统计基础工作等。
其他职责:数字经济、双招双引(招商引资)、美丽丽水建设等。
对口省统计局:工业统计处、能源和环境统计处、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处。
负责人:吴丞楠 电话:0578-2091615
(五)机关党委
主要职责: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机关党建、意识形态、党风廉政、统一战线,以及归口联系工会、青年、妇联等党群工作,承担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秘书职责等。
其他职责:各类主题学习教育、无偿献血等。
对口省统计局:机关党委。
负责人:吴 群 电话:0578-2091660
(六)农业农村处
主要职责:组织开展农业农村统计调查;组织开展现代农业产业统计调查;组织开展低收入农户致富奔小康统计监测;组织开展乡村振兴统计指标体系监测;负责组织指导基层的统计业务培训和统计基础建设;开展相关专业的统计分析研究工作;开展其他农村经济有关项目调查;建立数据质量全流程管控体系,组织开展数据质量核查,配合做好统计执法检查;组织指导本专业统计基础工作等。
其他职责:乡村振兴等“三农”领域事项。
对口省统计局:省地方统计调查队农业农村统计调查处。
负责人:李 冉 电话:0578-2091620
(七)服务业统计处
主要职责:组织实施全市规模以上服务业全面调查、规模以下服务业抽样调查和分析。开展服务业重点产业统计监测。组织批发零售业、住宿餐饮业统计调查和分析。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外经外贸、全域旅游统计。组织实施新经济统计调查和分析。组织开展新经济统计研究和试点。组织实施新经济重点产业统计监测。建立数据质量全流程管控体系,组织开展数据质量核查,配合做好统计执法检查。组织指导本专业统计基础工作等。
其他职责:“飞地”经济统计监测等。
对口省统计局:贸易外经统计处,省地方统计调查队服务业统计调查处、新经济统计调查处。
负责人:郑 菁 电话:0578-2091612
(八)人口和社会科技统计处(挂人才科技处牌子)
主要职责:组织全市人口、劳动就业、劳动工资和人才资源调查和分析研究。负责人口普查业务工作。负责全市平安浙江建设群众安全感调查。组织社会和科技统计调查和分析。负责企业研究与发展、企业创新、软投入统计调查。负责社会、文化及相关产业、妇女儿童发展等统计监测工作。负责全市城乡划分工作。建立数据质量全流程管控体系,组织开展数据质量核查,配合做好统计执法检查。组织指导本专业统计基础工作等。
其他职责:双招双引(招才引智)、平安丽水建设、健康丽水、青年发展型城市建设等。
对口省统计局:人口和就业统计处、社会和科技统计处、统计设计管理处(城乡划分部分)。
负责人:赵 超 电话:0578-2091820
(九)专项调查处(民调中心)
主要职责:组织开展开发区、园区统计监测,开展特色小镇统计监测;组织企业景气调查,开展企业景气分析和预测;组织实施满足国民经济核算需要的其他抽样调查,以及有关专项调查;组织有关热点难点问题民生民意调查;负责与本处工作有关的基层业务咨询和工作指导;组织指导本专业统计基础工作;承担省统计局和市委、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委托的民意调查等。
其他职责:牵头民营经济统计监测、“五水共治”调查等。
对口省统计局:省地方统计调查队专项统计调查处,省民生民意调查中心。
负责人:杨金龙 电话:0578-2091606
(十)普查处(挂统计单位管理处牌子)
主要职责:负责人口、经济和农业等重大国情国力、省情省力、市情市力普查。建立实施普查质量全流程管控体系,组织开展事后质量抽查。组织开展全市普查数据发布和资料开发应用工作,建立普查数据资料库。组织实施全市基本单位和调查单位统计报表制度。负责全市统计基本单位名录库的维护与管理,组织开展联网直报单位的申报审核工作。组织实施统计地理信息系统的维护与管理。建立数据质量全流程管控体系,组织开展数据质量核查,配合做好统计执法检查。组织指导本专业统计基础工作等。
其他职责: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等。
对口省统计局:省地方统计调查队统计单位管理处、普查处。
负责人:周梅珍 电话:0578-2091627